港台《头条新闻》遭警告 工会记协提覆核
2021-06-08 00:00
申请人为香港电台节目制作人员工会及香港记者协会,答辩人为通讯事务管理局。代表申请方的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表示,通讯局误把《头条新闻》归类为个人意见节目,错误理解《电视广播守则》,忽视节目本身是以轻松、幽默、嬉笑怒骂的手法,利用夸张的用语及表达方式,讽刺时事及揶揄公众人物来娱乐观众,从没有严肃认真的时事讨论,认为观众不会被节目误导。
陈文敏指,通讯局应把《头条新闻》归类为政治讽刺节目,并非与「个人意见节目」相同,通讯局基于错误标准才会认为《头条新闻》抹黑警队及误导公众。而香港电台虽然列明《头条新闻》为个人意见节目,但其实是因为别无他选。案件今续,将由通讯局一方陈词。案件编号:高院宪法及行政诉讼一六八五——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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