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法》首案被告加控危驾
2021-06-08 00:00
法官陈嘉信认为新增的危驾控罪明显与原有控罪源于同一事件,被告案发当日因涉嫌狂乱驾驶被捕,翌日就危驾引致严重伤害录了口供,辩方也不声称有关指控是全新或意料之外。陈官续指,若待恐怖活动罪不成立后,才抽选陪审团或交由区院审理交替性质的危驾控罪,这安排并无法律基础,被告可提出一罪不能两审。陈官认同控方所说,若单纯因为危驾罪不是国安法罪行,便要分开审讯,可谓毫无道理。
陈官指,一般案件被告可以不认被起诉的罪行,改认其他罪行。若按辩方所言,假如唐英杰愿承认危驾罪,则今次特别组成的法庭不可以接纳认罪,但换成陪审团审讯就可以接纳,结果于理不合。而且加控不涉及大量新证据,新增的证据与国安法控罪关系密切,对被告没有不公。
律政司司长早前引用《港区国安法》第四十六条发出证书,指示案件不设陪审团审理,将改由三名法官杜丽冰、彭宝琴、陈嘉信组成的审判庭审理。被告唐英杰不满乃提出司法覆核欲推翻决定,但遭驳回。唐已就此申请上诉,有关上诉已定于本月十五日处理。唐英杰被控「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的审讯,已排期于六月二十三日开审,预计为期十五日。控方透露暂定传召五十七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当中包括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而辩方现则计画传召香港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学系教授李咏怡,以及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峯作辩方专家证人。
辩方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反对加控,指出专责处理《国安法》案件的法庭,没有司法管辖权去处理不属《国安法》的罪行,而且案件快将开审,现时才加控会对被告造成不公。郭兆铭又认为恐怖活动罪行的元素与危驾罪并不相近,不适合作为恐怖活动罪的交替控罪,如控方提出加控应在裁判法院申请转介到非《国安法》法庭处理。律政司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则指,加控罪行的案情与原本一直沿用的案情一样,没有任何新增证据,故认为没有对被告不公。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案件二八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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