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男生「肉身」堵路入狱三周

2021-06-0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岁男学生于前年五月,在旺角站在马路中间以「肉身」堵路被捕。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在公众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碍罪成。梁嘉琪裁判官昨判被告囚三周,指其当日在人多的旺角参与及怂恿他人堵路,判刑须具阻吓性,监禁是唯一适合的刑罚。

梁官判刑时指,虽然被告李泽楠已明白自己做错,但判刑须考虑到案发背景及案情。本案发生在人来人往的旺角,当日有人号召示威,大批防暴警员举旗驱散,被告身在现场堵路及怂恿他人加入,故此判刑须具阻吓及惩罚性。而若判以宽松的刑罚,会导致更多程序出现,反而加重被告的担忧,终决定判被告囚三星期。

辩方求情指,被告成长于单亲家庭,与妈妈和哥哥相依为命,但其十分生性,会将兼职所得的金钱用来孝敬母亲及给家用。辩方强调被告有良好的品格,此次犯案是受社会气氛影响。被告在遭还柙的两周中亦有所反思,明白自己犯了错。在目睹母亲因担心他而变得面容憔悴后,他亦感到十分后悔。辩方另指事件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被告只是肉身站在马路中间,对交通造成的阻碍较轻,对车辆造成的危险亦不大。

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二九六三——二○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