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藏武器罪成候上诉

2021-05-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男一女在前年九月二日在观塘分别管有锤和雷射笔,早前被裁定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成。裁判官莫子聪判刑时指四人经审讯后被定罪,没有悔意,故没有扣减刑期空间;另指他们的锤和雷射笔具杀伤力,预计与警方发生冲突时使用,涉案雷射笔为三B级,可伤害眼睛,控罪严重。莫考虑四人背景、求情及报告建议,分别判处男学生及女外卖员入更生中心,装修工即时监禁三个月,另一男学生入劳教中心。四人均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十七岁男学生麦家浩及十八岁女外卖员李漪澄被判入更生中心;二十二岁装修工许伟飞被判囚三个月;学生曾庆彰被判入劳教中心。李管有一把锤,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并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另外三人管有雷射笔,各被控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四人代表律师均申请保释候诉。全部被告获准以一万元现金保释,人事担保五千元,一星期三次到警署报到,遵守宵禁令;其间不得离境,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

首被告十八岁学生曾庆彰代表大律师黄瑞红表示,将就罪成裁决提出覆核,经小休后撤回申请。黄大状求情指曾本性顾家,其父亲遇上交通意外后四肢瘫痪,终被判入劳教中心。

四名被告本被控一项串谋损坏财产罪,指他们在前年九月二日串谋损坏港铁油塘站设施,早前被裁定罪脱。

案件编号:观塘刑事一六四四——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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