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旺角堵路罪成候惩

2021-05-2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五月二十七日有人发起反国安法示威,二十岁男学生在旺角站于路中堵路,昨被裁定被告公众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碍罪成,案件押至六月四日判刑,索取背景报告,被告还柙候判。另外,前年十一月两名十六及十八岁男生自愿离开理大围封校园时,向警员讹称没有身分证,警员在其中一人鞋内找到二人身分证。十六岁被告被裁定提供虚假资料意图误导警员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七日判刑,索取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保释候判。

涉旺角堵路案的被告李泽楠声称当日与友人在旺角「行街食饭」,欲回家时遇上警方封路而绕路送友人乘车。梁官认为二人选择严峻路线回家并不合理,不接纳辩方说法,警员与被告距离两米,被告站在路中叫嚣,警员焦点一直在被告,被告曾叫「手足,前面有狗呀,快啲掉啲垃圾出马路,塞住啲黑警」,故裁定被告公众地方或交通造成阻碍罪成。

涉讹称没有身分证的被告李佳豪声称自己当时把警员提问理解为身上是否有身分证,裁判官叶啓亮认为警察用多种方式提问,相信被告可理解问题,而被告明知身分证藏于另一人鞋底仍故意误导警员,逃避刑责,故裁定其提供虚假资料意图误导警员罪成。同案十八岁被告郑启骏早前认罪,被判感化十八个月。案件编号:九龙城刑事八二五、二九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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