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前副刑事检控专员批夏博义言论不当
2021-05-07 00:00
李绍强批评夏博义暗示「和平示威不应被法律干预」的错误想法,李认为和平的手段亦能造成损害,例如骗徒能以和平的方式骗取他人毕生积蓄、和平地在珠宝店偷窃、和平地破坏他人声誉、和平地散播谣言而引致银行挤提、和平地煽惑青少年犯罪、和平地以「警暴」来诱发仇恨、和平地宣扬不断以违法行为挑战法治能维护法治等。
李强调维持真正的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并非暴力,而是责任、批判理性、互相尊重、法律下人人平等,亦认为该行为是否属犯罪行为理应由法庭定夺,不应只以该行为是否「和平」来定夺,而且未经授权的集会即使属于「和平」,亦不能减少其罪责。对于以强烈情绪来辩护暴力的「谬论」,李在信中指斥夏博义的言论暗示法律须让步予强烈情绪,即如两个敌对组织各持有强烈情绪,法律则能让步予更可能使用暴力的一方,但此举贬低法律去成为拥有强烈情绪一方的奴隶,并未能让法律维持公义,法律亦不应姑息暴力。
李表示近年不少人提倡非法使用暴力能解决问题,入狱后生活会变得更加丰富精采,更有法律系讲师为年轻人提供「道德光环」,指出若年轻人一代是为「自由」或「民主」而战,又或是为「正义」而「牺牲」,便能凌驾法律。李重申「自由」是由责任和法律秩序所构成,当每个人负责任地尊重法律制度才能获得自由,而试图不断违反法律以寻求虚假的自由,只会毫无意义及适得其反。
李绍强前年亦曾致函上届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批评公会发布有关「谴责警务人员滥用权力」的声明,力陈公会并非政治团体,理应只限于提出一般性法律意见,建议公会应避免对政治问题公开发表评论,并审慎地遵守法治原则及精神,否则会削弱公众对专业公正形象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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