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劏房滥收水费」私人法案获通过

2021-05-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工联会麦美娟(见图)提出的私人修订条例草案,规管劏房业主只能按水务署金额收取水费,违例者可被罚款一万元。多名立法会议员表明支持议案,麦美娟希望修例可阻吓个别劏房业主滥收水费,纾缓基层家庭负担。发展局局长黄伟纶强调,政府会积极、认真执法,并会呼吁业主为劏房户安装独立水表,另外水务署会在热线中增设选项,方便市民举报滥收水费。

立法会审议工联会麦美娟提出的私人草案,草案禁止任何人以高于水务署收费出售供水予他人,以防业主滥收水费,违者可处罚款一万元。条例草案获跨党派支持,民建联郑泳舜指,目前很多劏房没有独立水表,亦收到有租客投诉业主锁起分表,令租户无法得知用水度数,更出现有租客不在港、没有用水,也被收取费用的情况,而过去没有业主因而被检控。

保险界陈健波亦说,根据水务署收费,首十二立方米用水免费,其后每立方米四至九元,但劏房住户普遍被收取每立方米十五元水费,亦没有免费额,形容情况非常荒谬。

建筑、测量、都市规划及园境界谢伟铨就质疑修例效用,担心租户因害怕无水用、遭逼迁而不敢举报,而业主也可能收取其他杂费。不过,他认为有规管较没有规管好,因此支持修例。

建制派班长廖长江表示,虽然有质疑条例通过后,业主仍可收取其他杂费及加租,不过,特首林郑月娥表明将于本立法年度提交有关租务管制的条例草案,包括规管租金加幅、引入优先续租权等,相信能与今次修例相辅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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