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函《华尔街》严斥不尊重法治

2021-04-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华尔街日报》编辑委员会上周五撰文评论,指「八一八」案中九名民主派人士包括李柱铭及黎智英因公开挑战中央政府而遭法庭判囚八至十八个月。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发信回应编委会指案中主审法官做法完全依照应有程序,批评有关评论影射法官在受压下作出裁决,是不尊重法治的行为,与负责任的传媒工作绝不相称。前刑事检控专员江乐士及大律师龚静仪均指斥《华尔街日报》编委会误导读者,中伤诋毁中港政府及司法机构,卑鄙伪善。

《华尔街日报》评论指黎智英经常批评中国,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月前点名指控黎为「反中乱港分子当中的极端恶劣者」,「要对他们的违法行径依法给予严惩」,黎终因本案重囚一年,黎另所涉的《港区国安法》案件更可以判囚终身,判刑实为中央政府打击香港民主运动的一部分。评论又指《中英联合声明》原保证香港高度自治五十年不变,中国违反声明所付出国际代价甚少。评论最后呼吁美国政府应尝试游说中国政府释放黎智英,并认为香港争取自由的示威者应获发诺贝尔和平奖。

郑若骅指,市民的权利和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亦获香港政府尊重,但并非绝对及毫无制约,二〇〇五时终审法院已裁定《公安条例》合宪,警方做法亦采取了必要措施平衡公众秩序及个人言论集会自由。香港司法独立建基于稳健基础,包括法官终身制、判决无法律后果及不设旋转门制度,法官任命依据其专业决定,不设政治审查。至于「八一八」案中法官做法完全依照应有程序,于庭上公开解释了裁决理由及判刑原则。

她批评任何含沙射影的评论,意图令公众觉得法庭是在不当压力下判案,都并不恰当,与负责任的传媒工作绝不相称,亦公然不尊重法治。郑若骅重申,任何人无论其政经地位如何,皆不能凌驾法律之上。

江乐士认为《华尔街日报》编委会以道德原则为名,政治偏见为实,蓄意误导美国群众。如盲目偏见令编委会不辨是非,以为案中九人可以违法不究并视之为法治胜利,江乐士为此感到遗憾,再提到美国亦设类近法规,批评其抨击香港实属卑鄙伪善,相比最高五年刑期,判囚八至十八个月已尽显法官宽容,如无实质证据,不应中伤尽责法官。龚静仪亦认为文章诋毁香港司法机构,西方传媒报道不尽不实,抹黑中央及特区政府,文末呼吁更公然对违法者歌功颂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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