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推动优质民主 促进社会发展
2021-04-15 00:00「民主」——不止是一种程序,更不是某一政治倾向的代名词。笔者认为,「民主」是一种生活态度,其最终目的,是要让普罗大众拥有更美好的生活方式,更公平的社会分配,以及更理想的社会管治。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月中通过《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后,月底召开的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的修订案。修订内容大家已相当熟悉,本文就不再赘述了。
修订通过后,有泛民朋友形容感到失望,亦指修订是民主倒退的表现。事实上,中央「出手」为香港的选举制度进行大手术,其根本原因,就是泛民派别这几年的所作所为,已经超出了大部分香港人的忍耐力,更挑战了中央的底线。
如非法占中、旺暴和反修例事件中,我们看到一班泛民政棍埋没良心,鼓吹违法,鼓励青年人上街放火烧人、飞砖掷石,对此他们并没有予以谴责,少部分教育界见到大学变成军火库、未成年学生变成恐怖分子,甚至呐喊助威,医学界和衞生服务界在疫情肆虐下,医护竟然罢工,却不劝阻。他们生活在中国国土上,却乐见国旗丢落海,部分人甚至和美国政客眉来眼去,声言要「揽炒香港」。
中央今次在拨乱反正的同时,多次重申并非要搞「一言堂」,正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传媒提问时指出,大家别把民主派等同于「不爱国」,并表明选举制度设计不会根据政治立场封杀个别党派参与。
笔者始终相信,中央对「一国两制」的方针,从未改变,只是这几年香港在「一国两制」的执行上,走上歪路,才不得不「出手」,相信泛民朋友只要能调整立场,做有建设性的反对派,还是有政治发展的空间。同时,笔者相信,中央期望香港发展出属于自己的优质民主。因为,中央已表明选委会必须「具有广泛代表性」、「体现社会整体利益」,当中一些席位的重新分配,亦有助化解向本地大企业及既得利益者倾斜的问题,而总体人数增多后,亦能避免单一界别、政党或专业的声音过大。
当然,如「一国两制」是充满生命力的制度,今次提出的选举制度,亦不可能一成不变的。笔者相信,选举制度只是社会变革的一部分,香港社会还需要深入讨论,如何从根本上改变香港现存的问题。
至于落实普选方面,正如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晨强调,是次改制「只修改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不涉及修改香港《基本法》正文」,而这里所谓没有修改的地方,当然包括了《基本法》第45条及第68条规定关于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全部议员由普选产生的目标。完善后的香港选举制度如果在未来证明行之有效,并取得中央政府的信任,香港仍然可以在新修订的蓝本上,实现香港的普选。
陈仲尼
全国政协委员
香港浙江省同乡会联合会会长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