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流亡海外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去年一月入禀高等法院,要求警方公开催泪弹化学成分,以便日后申请禁制令或司法覆核,禁止警方发射对人体有害的催泪气体。许早前去信法庭申请终止聆讯,惟上周又突然「转軚」申请继续案件。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昨驳回其申请,指许没有足够的理据,直斥其滥用法庭程序,另许需就申请以全额赔偿基准支付讼费。
原告为许智峯,被告为警务处处长。入禀状要求法庭颁令警方公开任何在香港岛中区发射的催泪弹所含之化学成分,并提供有关书面供词予其律师团队及医学顾问。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 七九——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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