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日报报道)首名违反《国安法》的被告唐英杰(见图)于去年七月一日,涉嫌在湾仔驾驶电单车,插有「光复香港,时代革命」中英标语旗帜,冲越三道警方防线,否认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两罪待审。控方早前呈递岭南大学历史系教授刘智鹏的专家报告,《国安法》指定法官彭宝琴、杜丽冰及陈嘉信本周四批准仅接纳当中探讨「光时」口号和字眼、起源及流变均能呈堂,拒绝报告中馀下探讨《国安法》条文用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等的中国历史和含意等部分。三位法官昨颁布判词指,诠释法律条文用字属法庭责任,故为了符合公认的法律原则,控方专家诠译现代法例的专家意见均不可呈堂。另外,唐英杰申请司法覆核挑战《国安法》审讯不设陪审团的决定,聆讯已排期至下月十日进行,预计需时一日。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八○——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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