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会成立小组委员会商修改选举例
2021-03-20 00:00
内会昨日讨论是否赞成就本港选举制度修例先成立小组委员会。郑松泰发言时,表明反对,他认为今次选举制度本地立法牵涉全港七百万人,是影响巨大及严肃的议题,虽然有逼切性,但在未有法律文件作参考依据时便成立小组委员会,有点儿戏。他又预料,在小组委员会会议的初期,似乎只会是政党或之间的意见表达,认为做法不合适。
谢伟俊反驳,指人大的决定本身已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文件,有许多政策优劣可作讨论及研究,可尽快加速立法工作。
他又表示,不能接受郑松泰指现阶段没有法律文件的说法,质疑对方心中可能没有「一国两制」的概念,「除非佢唔当一国决定是一个重要及严肃的决定。」
民建联陈克勤亦指,一般在审议条例草案以前,都会用一段时间讨论立法原意及政策,这不牵涉法例内容,但亦需要不少时间,如果有小组委员会提早开展工作,对立法工作有很大裨益。
另外,截至三月十八日立法会有七个法案委员会进行工作,另有四个内会及小组委员会,以及十个事务委员会辖下研究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进行工作。轮候名单上有六个研究政策事宜小组委员会。林郑月娥日前曾表示,希望尽量争取更多时间审议完善选举制度的条例草案,建议其他法案委员会,如有必要可稍为「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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