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拨乱反正就是优质民主

2021-03-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及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昨日到电台节目回应。曾国衞指,特首及立法会普选目标没有改变,认为市民不应过度强调「循序渐进」,指《基本法》有关政制发展的条文亦包含「按实际情况」,又指香港有不爱国的人进入议会,政府无法有效施政,因此需先重回正轨,否则是「冒进」,最终去不到目的地。若香港政制可拨乱反正,就是优质民主。曾国衞又形容「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较选举主任更具公信力。

曾国衞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八条列明,香港选举制度要按「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规定。他说坊间经常强调《基本法》中「循序渐进」的字眼,忽略香港的实际情况,又指本港的乱象有目共睹,若果不拨乱反正,一直按过去几年的方向走下去,并非健康的「循序渐进」,而是「冒进」,最终去不到目的地。他说若政制可拨乱反正,就是优质民主。

提及「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曾国衞指资格审查委员会并非全新概念,职能与选举主任相若,但更有系统及公信力,不过他目前未能交代委员会由甚么人士出任。至于委员会是否具备调查权,他指委员会主要考虑参选资格,例如参选人言行是否符合爱国者定义,以及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而目前选举主任都会审视参选人的公开言行,但亦未必一定要有调查权。

郑若骅亦说,不一定要律政司代表才可担当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最重要是委员会能确保参选人拥护《基本法》、符合《港区国安法》及《基本法》一百○四条条文等要求。

郑若骅表示,中央修改选举制度并非要搞「清一色」,又称爱国者都会提出反对意见,若基于事实向政府或管治团队提出意见是一件好事。至于如何制定立法会议席的比例,相信人大常委会会考虑「循序渐进」的原则。她指,今次人大《决定》提出增加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议席,纳入基层团体,是扩大参政机会,亦符合均衡参与的原则。

另外,修改选举制度多个细节尚未敲定,二人被多次问及选委会界别中「基层」的定义、五大界别组成细节、立法会议员提名门槛等,都表示要视乎稍后人大常委会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与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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