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衞:拨乱反正就是优质民主
2021-03-14 00:00
曾国衞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及第六十八条列明,香港选举制度要按「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规定。他说坊间经常强调《基本法》中「循序渐进」的字眼,忽略香港的实际情况,又指本港的乱象有目共睹,若果不拨乱反正,一直按过去几年的方向走下去,并非健康的「循序渐进」,而是「冒进」,最终去不到目的地。他说若政制可拨乱反正,就是优质民主。
提及「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曾国衞指资格审查委员会并非全新概念,职能与选举主任相若,但更有系统及公信力,不过他目前未能交代委员会由甚么人士出任。至于委员会是否具备调查权,他指委员会主要考虑参选资格,例如参选人言行是否符合爱国者定义,以及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而目前选举主任都会审视参选人的公开言行,但亦未必一定要有调查权。
郑若骅亦说,不一定要律政司代表才可担当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最重要是委员会能确保参选人拥护《基本法》、符合《港区国安法》及《基本法》一百○四条条文等要求。
郑若骅表示,中央修改选举制度并非要搞「清一色」,又称爱国者都会提出反对意见,若基于事实向政府或管治团队提出意见是一件好事。至于如何制定立法会议席的比例,相信人大常委会会考虑「循序渐进」的原则。她指,今次人大《决定》提出增加选举委员会及立法会议席,纳入基层团体,是扩大参政机会,亦符合均衡参与的原则。
另外,修改选举制度多个细节尚未敲定,二人被多次问及选委会界别中「基层」的定义、五大界别组成细节、立法会议员提名门槛等,都表示要视乎稍后人大常委会如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与附件二。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