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亿国安开支无关驻港国安公署
2021-02-26 00:00
政府表示,《香港国安法》第十九条指出,经行政长官批准,财政司司长应当从政府一般收入中,拨出专门款项支付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开支,并核准所涉及的人员编制,不受香港特区现行有关法律规定的限制。而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国安委工作不受香港任何其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开,因此政府对有关拨款没有进一步资料可以提供。
陈茂波昨日出席电台节目时,有听众致电形容该笔拨款是「军费」,又称香港很安全,认为在现时的环境下应将资源作为市民救急。陈茂波回应指国安开支绝对不是军费,希望公众切勿误会,又指前年社会事件暴露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空隙,显示有需要拨备国安开支。
他指,政府去年十二月拨款后,在二月公布的政府帐目中列出相关款项,又强调今年内会向立法会提交相关书面报告。他指有关款项拨款会分数年使用,今年毋须再申请另一笔拨款。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昨日在记者会上被问到八十亿开支是否直接给予国安公署。许回应指,国安公署拨款是由中央负责,而预算案中的拨款涉及本地开支,是相关部门的行政费用。他又强调国安法实施后,修补社会撕裂有立竿见影之效,因此拨款是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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