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署外集结三罪成 两青年判囚及更生

2021-02-1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前年八月中两青年偕群众凌晨在将军澳警署外叫骂、烧衣纸及用雷射光照射警署被捕,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结、阻差办公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三罪罪成。辩方昨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求情指两被告犯案无预谋,现场参与人数不多,加上没有警员实际受伤或财物损失。

裁判官梁少玲形容案中警员受雷射笔照射下,无人受伤「十分之幸运」,指判刑须向社会发放阻吓讯息,并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遂判二十六岁餐厅经理监禁五个月,十九岁学生则判入更生中心。

梁官引述案例指非法集结严重,法庭须向社会发放阻吓讯息,以集结整体情况考虑,虽然无伤亡或财物损失,但有人用雷射笔照中警员眼睛致短暂未能视物,形容无人受伤「十分之幸运」。而人群在警告后集结持续,情绪高涨,容易令人加入,存在风险可预见肢体冲突。

虽然无证据显示两被告有预谋,但集结持续约十分钟显示非偶发事件,朝警署向警员叫嚣亦加强对立,时近深宵在民居附近也影响正常生活,破坏社会安宁,加重严重性。

梁官续指阻差办公控罪中,被告谭浩义行为明显故意,致警员需要回避雷射光,法庭须示意保护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故就非法集结及阻差办公两罪各判处五个月监禁,同期执行。而虽然无证据显示被告谢至礼曾使用雷射笔危害警员,但其属三B级别,危险、可以伤人,故就非法集结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采纳报告建议,判谢入更生中心。

辩方判刑前为谭呈上七封其父母、胞姊、同学朋友、导师及自己的求情信,指被告为人尽责,背景良好,成长受家长妥善管教和支持,无明显行为问题或参与其他示威活动。案发后谭愿意承认过错,为家人感抱歉,并后悔一时贪玩犯案,现已知案情严重,得到教训,承诺未来会奉公守法。辩方又为谢呈上五封同班同学、家长及自己的求情信,指其评价正面,受充分管教,家庭关系好,惟小三起罹患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致学业受困,但仍在努力学习下成绩回升。辩方续指谢犯案时未有考虑法律后果严重,希望法庭基于其行为良好,年轻初犯予以轻判。案件编号:观塘刑事八三六——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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