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涉维园集结 朱凯廸等五人拟认罪

2021-02-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支联会去年在维园举办六四集会后,大批民主派人士包括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及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分别遭票控举行、明知而参与及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现已转介至区域法院审理。朱凯廸、黄之锋、岑敖晖、袁嘉蔚及梁凯晴昨均表明将承认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控罪,排期至四月三十日正式答辩及求情。其馀被告案件押后到六月十一日再讯,以待民主派八人前年「八一八」未经批准集结案审结,相关法律争议转趋明朗。根据司法网页,终院将于下周二就《国安法》第四十二条二款,应否批准触犯国安法的黎智英予以保释颁布书面判词。

正还柙的黎智英于早上十一时许经「铁甲威龙」囚车押抵法院,偕黄之锋及胡志伟由惩教人员押解出庭。案件由法官郭启安处理,被告罗冠聪及张昆阳弃保缺席,其他出庭的二十四名被告分别由大律师黄宇逸及律师文浩正代表,文浩正先表示朱黄等五人将认罪。郭官向控方查问何以决定转介本案到区院处理,认为本案刑罚并无超出裁判院权限,并笑言区院「都唔系无乜嘢做」,引来哄堂大笑。控方代表刘允祥回应指主要因牵涉重要宪法争议,相当复杂。

郭官再质疑被告众多,审期必长,或因相关法援及区域法院成本耗费更多公帑,着控方考虑将认罪五人交回裁判院处理。惟郭官亦强调律政司提控具自主权,法庭需要尊重,但预期律政司会「理性、合理运用」权力。刘文二人表示为方便流程及尽快处理案件,均主张续于区域法院审理。郭官遂顺应要求,将五人排期四月处理。就馀下被告,为待「八一八」案于区域法院审结后厘清法律争议,并供辩方考虑判刑等作正式答辩,平衡各方面考虑。郭官遂决定押后案件至六月,届时须恢复案件答辩方向,并决定如何并拆案件。案件编号:区院刑事八五七至八九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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