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控辩双方猛人对垒

2021-01-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多罪缠身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见图)先后被控欺诈罪及《港区国安法》中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早前批准黎以一千万港元保释外出,律政司就决定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早前批出上诉许可并下令黎须即时还柙。上诉案下周一将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及司徒敬审理,黎智英与律政司均派出猛人对垒。今次律政司上诉主要争议《国安法》第四十二(二)条保释原则之正确诠释,以及李官考虑批准保释的方法是否出错。

黎智英的律师团队包括资深大律师黄继明及黄佩琪、大律师李少谦及谭俊杰,而律政司则由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周天行、高级检控官张卓勤及检控官陈颖琛出战。下周一的上诉审讯主要争议《国安法》第四十二(二)条:「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其不会继续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不得准予保释」的正确涵义,以及李官考虑批准保释的方法是否出错。若律政司上诉被驳回,保释决定将被裁定有效,黎智英便能继续获准以一千万港元保释外出;若律政司上诉得直,保释决定则会被作废。

李运腾法官早前批准黎以一千万港元保释外出,另加三十万港元人事担保,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除了警署及法庭外不得离开住所,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需居住于报称地址,每星期一、三、五下午三时至六时需到警署报到。案件编号:终审法院刑事上诉一——二〇二一。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