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侮辱国旗判囚四个月
2021-01-29 00:00
锺官裁决时指,国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十分重要。但古却在众目睽睽之下,高举被倒转及涂污的国旗,更展示给记者拍摄将近二十分钟,明显是故意地公开侮辱国旗,裁定其罪成。锺官判刑时指,古承认涉案国旗上的文字均为其亲手书写,目的是侮辱国旗、政权及中国政府。案发当日,被告的行为有机会鼓动他人情绪而引起其他罪行,或引致不同政见人士间的冲突。加上,被告有十二项案底,其中九项与侮辱国旗有关,并非初犯,刑责严重,即时监禁是唯一的判刑选择,遂以五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其身体状况,酌情扣减一个月,判囚四个月。
七十四岁的古思尧,现已退休,育有十九岁儿子及九岁女儿。他亲自求情时称明白一定会被判监,但这亦代表他将拿取第十个「及格证书」,「证明三十年来做嘅嘢系啱嘅」,并再次斥责中国是专制的「屠夫政府」,多年来一直打压异见人士。他更直指,这不会是他最后一次犯案,若时机允许,他甚至会违反国安法,扬言将「屡败屡战」。最后,他要求法庭不要以罚钱及轻判处理,谓「毋须同情我、毋须可怜我、毋须对我仁慈,因为我都唔会对中国政府仁慈」。
案情指,被告古思尧于去年七月十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A座、B座地下之间的公众区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 古早前在庭上承认故意侮辱国旗,但不认罪。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三八三——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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