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思尧侮辱国旗判囚四个月

2021-01-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患有直肠癌四期的社运人物古思尧,于去年七月到法院声援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十四名被控煽惑非法集结的民主派成员,其间举起一支倒转并涂上「白色恐怖」、「法西斯恐怖」等字眼的国旗。锺明新裁判官昨裁定其侮辱国旗罪成,强调国旗是国家的象徵,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被告的行为触及宪制基础,须判以阻吓性刑罚,锺官考虑被告的健康情况后,判他即时监禁四个月,并祝福其早日康复。

锺官裁决时指,国旗代表一个国家的尊严、统一及领土完整,十分重要。但古却在众目睽睽之下,高举被倒转及涂污的国旗,更展示给记者拍摄将近二十分钟,明显是故意地公开侮辱国旗,裁定其罪成。锺官判刑时指,古承认涉案国旗上的文字均为其亲手书写,目的是侮辱国旗、政权及中国政府。案发当日,被告的行为有机会鼓动他人情绪而引起其他罪行,或引致不同政见人士间的冲突。加上,被告有十二项案底,其中九项与侮辱国旗有关,并非初犯,刑责严重,即时监禁是唯一的判刑选择,遂以五个月为量刑起点,考虑到其身体状况,酌情扣减一个月,判囚四个月。

七十四岁的古思尧,现已退休,育有十九岁儿子及九岁女儿。他亲自求情时称明白一定会被判监,但这亦代表他将拿取第十个「及格证书」,「证明三十年来做嘅嘢系啱嘅」,并再次斥责中国是专制的「屠夫政府」,多年来一直打压异见人士。他更直指,这不会是他最后一次犯案,若时机允许,他甚至会违反国安法,扬言将「屡败屡战」。最后,他要求法庭不要以罚钱及轻判处理,谓「毋须同情我、毋须可怜我、毋须对我仁慈,因为我都唔会对中国政府仁慈」。

案情指,被告古思尧于去年七月十五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A座、B座地下之间的公众区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 古早前在庭上承认故意侮辱国旗,但不认罪。案件编号:西九刑事二三八三——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