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委三国安法官 处理黎智英保释案

2021-01-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四十四条,再委任三名终审法院法官为审理国安法案件的「指定法官」,包括常任法官霍兆刚及两名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及司徒敬。他们连同早前已获委任为「指定法官」的首席法官张举能和常任法官李义,将于下周一审理律政司上诉要求推翻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保释决定。

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去年批准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的黎智英,以现金一千万元等条件保释,律政司不服决定,质疑李官错误诠释《港区国安法》有关批准保释的章节,上月三十一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获批。终审法院同时批出临时扣留命令,黎智英须还柙至二月一日进行上诉正审。

刚获委任为「指定法官」的常任法官霍兆刚,他于一三年十月已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霍官于一九八六年取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后,开始私人执业,直至九九年他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霍兆刚与刚退休的终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同来自Temple Chambers,直至一〇年霍兆刚获委任为全职法官。

至于另两名获委任为「国安法官」的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及司徒敬,分别于一三年和一〇年获委任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陈官于一九七六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十一年后加入司法机构出任地方法院法官。自九二年起晋升为高等法院法官,直至九七年成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于〇〇年至一三年期间出任终审法院常任法官。而在罗德西亚出生的司徒敬法官,先后于一九七九年及八四年获委任为高级检察官及副首席检察官。并于八四年在香港取得大律师资格,翌年获委任为御用大律师。他其后于一九九一年加入司法机构出任高等法院暂委法官。翌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法官,并于〇〇年起出任上诉庭法官。

法官霍兆刚和陈兆恺于去年十一月曾与时任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勋爵一致裁定惩教署常规令中「男囚犯的头发须『尽量剪短』」违反《性别歧视条例》。

另法官李义、霍兆刚及张举能过往亦曾多次合作,包括去年九月裁定刘小丽选举呈请终极胜诉,陈凯欣失去立法会议席,去年底亦联同时任首席法官马道立以及非常任法官贺辅明勋爵驳回民主派的《禁蒙面法》司法覆核上诉。

另外,黎智英、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等八人涉嫌前年八月参与维园集会一案将于下月十六日开审,英国御用大律师David Perry原本获聘担任主控官,惟律政司上周表示,基于英国社会压力和批评,决定改聘本地大律师顶替。《星岛日报》早于本月十一日已率先披露委任曾代表政府在《禁蒙面法》司法覆核抗辩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出战,而其胞姊余若薇则代表黎智英,换言之,两姊弟将在庭上对垒。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