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集》编导蔡玉玲 否认虚假陈述三月再讯 2021-01-15 00:00 Previous Next (星岛日报报道)港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见图)涉在报道元朗七二一事件节目时查册,被控两项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案件昨于西九龙法院再讯,控方对两条控罪作出轻微修改,「为取得道路交通条例下的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蔡否认两罪,排期至三月二十四日开审。 三十七岁被告蔡玉玲,被控于去年五月十七日及六月十日,为取得一辆私家车的车辆登记细节证明书,明知而作出要项上虚假陈述,即表示申请证明书以作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进行法律程序和买卖车辆以外的其他有关交通及运输事宜。 高级检控官李庭伟表示案中有七名证人,辩方大律师田奇睿则表示只需盘问其中三名证人。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〇七五——二〇二〇。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林郑下月公布改组政策局 下一篇 涉助港人偷渡 黄国桐律师等11男女被捕 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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