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工党八成员涉违限聚令

2021-01-1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社民连及工党八名成员去年五一劳动节,就劳工权益及游行自由到政府总部外示威,遭警方票控违反限聚令;工党副主席麦德正另因拒绝提供身分证,被票控没有按获授权人员的要求出示身分证明文件,案件昨在东区裁判法院开审。处理示威的高级督察形容,八名被告「分两张横额,每四个人拎住一条,开始咗一个游行」,并一同叫喊口号,认为「常人都会觉得佢哋系同一组行事」,更反问辩方大状:「系咪要手牵手先叫一齐(行事)。」

被告为工党主席郭永健、副主席麦德正、李卓人、副秘书长何伟航、社民连主席黄浩铭、秘书长吴文远、成员曾健成及梁国雄。其中,李、黄及梁并无律师代表;郭、何及麦由黄宇逸大律师代表;曾及吴则委聘詹铤锵大律师。八人同被控在去年五月一日早上十一时〇六分,在夏悫道海富中心外参与受禁群组聚集;麦德正另被票控没有按高级督察韦鉴洸的要求,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阅,惟昨日开审前承认控罪。

韦鉴洸高级督察供称,当日八名被告先在在海富中心外叫喊口号及展示横额,引来公众及记者聚集。虽然八人以政党划分两组,惟两组之间的距离曾少于一点五米,并且曾互相交谈及一同叫喊口号,韦形容:「我会称(八名被告)为一组,只不过系四个人拎住一幅横额」,故向他们发出违反限聚令警告。

八人未有应警告解散,反而与警方争论,又向记者发言和继续叫口号,及后更在梁国雄叫口号带领下,走到扶手电梯起步游行。韦在电梯上再次发出警告,并在天桥上向八人发出告票。黄大状质疑,从警方拍摄的片段可见,两党成员走上天桥后并无聚在一起。惟韦督察反指:「我主观认为系佢哋见到我哋准备票控,然后尝试逃避票控嘅行为」,他并不同意各人正行驶宪法保障的和平集会示威权利,因为该集会不属限聚令豁免范围。

黄大状又质疑,梁国雄在海富中心外向警方称要「举报陶辉」,惟当日游行主题却是劳工权益及游行自由;同场的李卓人及黄浩铭,亦是就游行自由一事与警方争论。加上两党的横额上印上不同字句,并分开行事;但韦认为两幅横额表达的讯息相同,两党人又一同叫口号,属一同行事。

案件编号:东区传票五至十二、一八四七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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