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对「双重标准」感震惊
2021-01-11 00:00(星岛日报报道)「五眼联盟」其中四国外长昨发表联合声明,深切关注五十五名香港民主派人士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捕,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及北京中央政府,尊重港人获法律保障的自由及权利。特区政府反驳,《港区国安法》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并强调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批评有海外政府官员双重标准,「似乎认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该不受法律制裁」,对此感到震惊。
声明批评《港区国安法》明显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削弱「一国两制」框架,亦明显被用作铲除异见和敌对政治观点。四国外长要求香港特区政府及北京中央政府,尊重香港人获法律保障的自由及权利,免于被捕与被拘留的恐惧,又强调让延期至今年九月的立法会选举公平举行,包括广纳各个不同政见的候选人至关重要。
特区政府昨发声明反驳。政府发言人表示,《港区国安法》或特区任何法律,对香港每一个人皆平等适用,无人可凌驾于法律之上,「对于某些海外政府官员似乎认为持某种政治理念的人应该不受法律制裁的言论,我们感到震惊。」发言人指,不论嫌疑人的政治背景,执法机关都有责任对违法行为采取行动。拘捕行动是根据证据而作出,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条例行事;《基本法》亦列明,特区政府律政司基于证据、适用法律及其《检控守则》而作出独立检控决定,不受任何干涉。
发言人又说,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有指控指《港区国安法》损害『一国两制』,但恰恰相反,《港区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发言人指,《港区国安法》清楚列出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罚,同时有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人权公约下享有的权利和自由,《港区国安法》亦体现了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以及涉案人士依法享有辩护权和诉讼权利,显示该法与其他国家的国安法看齐,甚至更佳,批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高级官员妄语诋毁《港区国安法》,明显是双重标准。
政府发言人表示,自《港区国安法》落实以来,由二○一九年六月起困扰香港市民多月的街头暴力已经大为消减,社会恢复稳定,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亦在本港独立的司法制度下被绳之于法。发言人指出,对香港的繁荣以及本地和外国企业在香港的商业活动而言,稳定的环境均极为重要。
本港警方上周三起,以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的颠覆国家政权罪,拘捕五十五名组织或参与去年民主派「三十五加」立法会选举初选的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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