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车女买家撞伤途人遁逃
2021-01-05 00:00
卖车酿祸女子姓马(五十三岁,圆图),拥有一辆电动单车。消息称,马女早前在网上放售该辆电动单车,有女买家感兴趣,双方约定在旺角试车后交收。昨日上午十一时许,两人在旺角道近新填地街见面,女买家先行试车,惟骑上电动单车开行不远至近上海街休憩公园,突失控撞倒一名男途人,女买家担心闯祸被捕,拔足逃走,其他围观途人包围马妇及报警,受伤男途人在混乱中自行离去。
警员到场时虽未能联络伤者,但认为马曾驾驶该辆违规电动单车前来,涉嫌驾驶未登记车辆、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驾驶时没有驾驶执照及驾驶时没有第三者保险,以四宗罪将她拘捕。西九龙总区交通意外调查队跟进,正追缉肇事女买家。
警方指出,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在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违反香港法例第三七四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港币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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