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就《港区国安法》通缉30流亡海外人士

2020-12-2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实施至今已近半年,截至目前为止,涉及违反相关法例被捕暂有四十人,当中约三十人早前以各种理由流亡海外;消息称,警方昨正式就违反《港区国安法》发出通缉名单,追捕该三十名在逃人士,包括前立会议员许智峯、罗冠聪及梁颂恒等人。警方强调会依法循不同途径,缉捕所有逃犯的下落。被《港区国安法》通缉三十名身处海外人士,当中包括宣布「流亡」英国的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梁颂恒及罗冠聪、「本土民主前线」前召集人黄台仰、「香港独立联盟」召集人陈家驹、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前职员郑文杰、「学生动源」前成员刘康、「占中三子」之一朱耀明牧师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前「民间外交网络」发言人张昆阳及港大《学苑》前总编辑梁继平等。

据了解,通缉名单上三十人全为香港人,所犯罪行可被判处终身监禁,部分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前后,已循各种理由或合法途径离港,他们大多数身处欧洲、美国和台湾;自本港实施《港区国安法》后,澳洲、加拿大、英国、美国、德国、纽西兰、芬兰、法国、荷兰及爱尔兰等国,已断绝与本港引渡协议,估计不太可能被遣送回港。

但今年六月底实施的《港区国安法》第三十七条列明,「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的公司、团体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实施本法规定犯罪,适用本法。」意味符合港人身分的人士,即使身处海外作出违反国安法的行为,仍然受到《港区国安法》管制。

警方指出,自《港区国安法》生效后,截至前日为止,共有四十人,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与活动而被捕,分别为三十二男八女(年龄由十六至七十三岁),当中包括已流亡海外约三十人。警方回覆查询指出,不评论个别个案或报道,但谴责任何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警方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循不同途径追查所有逃犯的下落,强调通缉人士一旦回港会立即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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