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偷越边境10港人 周一盐田视像审讯

2020-12-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及其他严重罪行的十二名港人,今年八月图偷渡台湾被中国海警拘捕及扣押深圳盐田区看守所。有家属昨接获官派律师通知,指当中十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及「偷越边境罪」,本月二十八日(下周一)在盐田人民法院正式以视像方式审讯,其馀两名未成年疑犯则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

深圳市盐田公安分局于上月二十七日发出通报,指有关案件完成侦查,依法移送盐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当日已经立案,一般来说会在立案一个月内开庭;另由于偷渡、组织偷渡属刑事案件,会以普通程序审讯,审理时限最多六个月。换言之,案件或将于本月内审讯,最迟明年中有判决,但由于偷渡案情不太复杂,相信很快有结果。

上周四(十六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发出案件通报,被告邓棨然和乔映瑜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另外八人包括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及郭子麟涉嫌「偷越边境罪」,依法向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昨日中午,至少七名家属接获官派律师通知,指其中十人涉「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及涉嫌「偷越边境罪」,本月二十八日(下周一)下午在盐田人民法院正式开审;至于另两名未成年疑犯廖子文与黄临福,检察院会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决定。

十二港人关注组随后于facebook表示,指其中十人将于下周一下午二时三十分,以视像方式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受审。另外两名于被捕时不足十八岁的港人,则会由检察院听证会处理,日期未知。fb续指,盐田人民法院回覆传媒查询时明言,十二港人案件属于「秘密案件」,将不允许公众人士、记者等人旁听,仅着家属自行联络负责审讯的法官询问能否旁听。

保安局发言人指出,任何港人在境外涉嫌违法被捕而求助,特区政府都会按实际情况,在尊重当地司法制度的原则下,为他们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当局留意到有报道指相关的审讯将进行,特区政府正了解更多有关审讯的情况,而内地机关正按其法制处理案件,特区政府不会干预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执法及司法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的三十岁被告邓棨然和三十三岁女被告乔映瑜,可能面临最高两至七年有期徒刑,八名涉嫌「偷越边境」的被告,亦可能因情节严重,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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