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港青求家人代认在港控罪

2020-12-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二名在港涉触犯严重罪行的港人,八月涉循海路偷渡图往台湾,途中被内地海警截获,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有家属称收到被捕者的家书,要求家属代为承认事主在港的罪行,担心他们在内地受到严刑对待。另有家属表示,被捕者的本港银行户口以「商业行政理由」被取消。

涉案李子贤的父亲称,上月底收到儿子第二封家书,内容提到无法收到家人回信,并要求家人委托本港律师,代表他承认在本港的控罪。李父说,有自称代表儿子的官派律师曾与他联络,提出要求他代儿子承认本港的控罪,但对方拒绝透露姓名及提供律师证明。李父又称,儿子离开前表明不会认罪,质疑现时似被强迫认罪。李母则指,官派律师更向她索取全家福。

涉案黄伟然的母亲亦说,上周收到官派律师来电,对方称香港的案情与今次内地案情无关,但对方多次问及其子在港涉案细节,对方又称其子在盐田看守所已进行十二次笔录口供,供出所有在港涉案案情,查问家属是否知情,「好罗唆、好长气,讲了个几钟头电话都是围绕这些(在港案情),令我摸不着头脑。」

涉案邓棨然的母亲提到,获中国银行通知其子的中银户口已被取消,户口结馀可以支票形式发回,但必须由其子亲往领取。家属曾询问被取消户口原因,银行以「商业行政理由」回应。

荃湾区议员岑敖晖指,按家属的资料显示,十二港人在看守所扣留期间,多次被问到在港涉案案情,担心内地透过严刑逼供,试图获取香港的示威情报与人物关系等,甚至强迫十二人认罪,剥夺他们回港后接受公平审讯的机会。

家属再次要求亲自委托律师代替官派律师;要求内地公布审讯日期,让家属预留足够时间在内地隔离检疫,及在公开审讯下获安排旁听,以及要求入境处和驻粤办,确保家属回信能交到事主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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