锺翰林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罪成

2020-12-1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还柙的十九岁前学生动源召集人锺翰林,去年五月十四日在立法会示威区与团体「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发生争执,将对方持有的五星旗扯破,锺否认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罪,主审黄雅茵裁判官昨于东区法院裁定被告两罪均罪名成立,黄官指,庭上播放片段显示被告曾主动伸手抢五星旗并折断旗杆,再把旗抛至半空,行为属故意玷污国旗,乃将被告还押监房至本月二十九日,以候被告教导所、更生及劳教中心报告判刑。

黄官昨裁决时指,根据现场录影片段显示被告曾上前抢夺属于团体「保卫香港运动」的五星旗,拉扯过程中旗杆被扯断。被告自辩时指,最初上前是为了帮助女子抢回背包,且一直不知道该面红布是国旗。惟黄官反驳称,国旗当时就在女子身旁一直高举,五星图案在空中清晰可见,黄官认为,被告望向并走向该女子的过程中,不可能看不见或不知道该旗帜是五星旗。片段画面亦反映,五星旗由始至终根本没有接触或非常靠近被告,即使旗帜曾接触被告,被告大可以挡开或离开现场,而非作出过激反应并拉扯五星旗。

对于被告自辩称解释,因他认为旗杆有即时危险性,怕有人用以伤害别人而将国旗抛走,但被告抛走五星旗后,却没有再理会旗帜,反映被告根本不在乎谁会取走弄在地上的五星旗,因此不接纳其辩解,黄官认为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侮辱或玷污国旗。而在抢夺五星旗过程中,被告与他人有着共同目的集结,并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故裁定侮辱国旗及非法集结两罪均罪成。

至于非法集结一罪,黄官指被告与另外二人一同抢夺属于「保卫香港运动」的国旗,三人有着共同目的而集结,并有故意挑衅对方的行为,明显扰乱秩序,有机会令到在场的人士心生恐惧,或引致对方采取报复式行为,故裁非法集结罪成。另锺翰林于今年十月在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附近被捕,被控分裂国家、串谋发布煽动刊物及洗黑钱罪,案件将于明年一月七日再讯,期间不准保释,故一直还柙至今。

案情指,当日「保卫香港运动」的成员到示威区示威,遭包括被告在内的反对派人士挑衅辱骂,双方起争执。期间被告将一支五星旗抛上半空而扔到地上,旗杆屈曲。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五四四——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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