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指上诉没成功机会 周庭申请保释被拒
2020-12-10 00:00
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与谭俊杰大律师昨为周庭申请保释时表示,周庭在事件中行为温和平静,没有使用任何武力,也没有使用扬声器,又没有煽动他人使用暴力,例如破坏警总外墙或掷鸡蛋等,但不否认周庭当时从旁协助黄之锋,举起扩音器、高呼口号、举起纸牌等。律师认为原审裁判官王诗丽判刑时没有考虑周庭的年纪及背景,而且她没有刑事定罪记录,裁判官理应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考虑社会服务令或缓刑是否合适判刑。
律政司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则反驳指,去年六月二十一日包围警总的事件,是其中一宗最严重的未经批准集结案件,虽然当日没有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害,但高峰时参与人数多达九千人,由于人群聚集风险众强,一切情况均有可能一触即发,故认为判刑应偏向具有阻吓性。律政司认为监禁十个月的判刑合适,又认为周庭没有上诉成功机会。
原审裁判官王诗丽判词中指出,周庭承认自己是积极参与有关集结,而她留守警察总部超过十五小时,其间不断叫喊口号并从旁协助黄之锋,最终判其判监十个月。
二十四岁香港众志创办人及秘书长黄之锋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最终判监十三个半月。承认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一罪的林朗彦则被判监七个月。
案件编号:高院裁判法院上诉三七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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