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确立爱国者治港规范是迟来的春天

2020-12-06 00:00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晓明强调「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明确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的重要性,立下从政者的法律规范与政治规矩。这项决定是继香港国安法后,一项确保香港长治久安、繁荣稳定的必要之举,以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是香港「迟来的春天」。

全世界任何国家对公职人员都有法定条件及要求,违法者必须承担法律后果及责任。国际上已有不少DQ议员的先例,包括美国、英国、澳洲等,其中美国便有议员分别因「叛国罪」、「共谍罪」被取消议员资格。要求从政者政治效忠,并非中国或香港独创,而是国际公认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准则。最极端的DQ可见于殖民时代的香港,主政者对从政者是绝对铁腕、独裁的,只要议员有任何反对声音,都会在下一届立法局中自动消失,反对声音在议会内不容萌芽,不用明文规定,因为当时所有立法局议员都是由港督委任的,目的是确保政府运作畅顺。

香港回归前在英国殖民统治下,英国派遣总督管治香港,完全没有高度自治,回归后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实行开创性的「一国两制」,由中央授权香港依《基本法》自行管理地区事务,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中央则具有监督权、管治权,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香港在中国主权下处于中国宪政体制之中,都是清清楚楚的法律事实,中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明文规定了香港在中国宪政体制中的法律地位,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国家对香港拥有最高的、绝对的、不可加以限制的权力是毋庸置疑的,因此是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是合宪合法合情合理。

回归祖国后,港人享有《基本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然而香港却接二连三有人扭曲「一国两制」及《基本法》误导市民,公然勾结外国敌对势力请求制裁香港、干预香港事务,肆意抹黑污蔑国家及特区政府,包括四名被DQ的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纵使他们明知民主自由不能损害国家利益和香港利益,更不能违反《基本法》。在特区政府未能自行处理的情况下,国家有责任协助香港拨乱反正,阻止别有用心者继续破坏「一国两制」,令情况继续恶化。

十五名反对派立法会议员的辞职闹剧,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辜负了选民的信任,罔顾整体社会的利益,公然挑战中央的权力和《基本法》的权威,唯恐天下不乱,他们必将付出政治代价。事件也反映反对派议员为了政治目的,可以不择手段,在位时置全香港市民福祉于不顾。这凸显当年邓小平先生为代表的领导层坚决要求必须由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理香港的决定是多具智慧及洞察力。

香港人现在最多议论的是「一国两制」是否变了?一国两制是我国独创的国家治理模式,以实现国家完全统一及解决回归后地区治理问题,根本宗旨是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持回归领土长期繁荣稳定,故是国家一个重要的基本方略。国家主席习近平曾指「中央坚持一国两制方针不改变、不动摇。对香港来说,应该关心的不是一国两制方针会不会变的问题,而是怎样全面准确把一国两制方针贯彻落实好」。

其实「一国」是前提,很明显易明,「两制」是指两个不同的制度,即是广义的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并不是指要有两个互相对立的制度。香港特区政府、所有从政者及公职人员都有责任好好贯彻落实「一国两制」,并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推动教育好全民认识国家、「一国两制」、宪法、《基本法》等,建立国家观念,避免香港重蹈覆辙再度出现被外国势力利用。社会稳定才可重建经济,搭上国家发展快车,香港才有持续的繁荣。

胡晓明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

香港专业及资深行政人员协会前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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