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金「唔啱数」 超跑司机大战的伯

2020-11-25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油麻地昨凌晨发生「狂牛」追撞的士轻微交通意外,二十九岁超跑司机虽愿赔偿五千元,惟八十一岁「的伯」点收赔款发觉不足,双方「拗数」争执,八旬「的伯」毋惧少壮大打出手,最终两败俱伤兼惹官非同被拘捕带署。

被捕超跑司机姓余(二十九岁),他腰背及面部受伤,而姓梁「的伯」(八十一岁)则眼角、面颊及嘴角中拳受伤,两人伤势不重,经送院敷治后无碍。

昨凌晨零时四十分,梁驾驶空载的士沿尖沙嘴漆咸道南向油麻地行驶,至加士居道交界让线减速停下,惟尾随林宝坚尼跑车收掣不及撼前,两车轻微碰撞。梁下车查看的士损毁情况,而姓余超跑司机亦承认责任,同意即时赔偿五千元,并在梁提供的「和解纸」上签字作实。惟梁点算赔款时,发现只得七张「大牛」,由于「唔够数」与对方理论,双方初而口角,继而大打出手,梁不敌报警,警方到场列「在公众地方打斗」处理,并将两司机拘捕送院。

警方在现场检获一叠「和解纸」,其中一张摆放在的士车头,纸上写有两车车牌,而两车司机亦签名作实,但日期却写上翌日(二十五日)下午,并且只有的士司机填上驾驶执照号码(等同身分证号码),而跑车司机没有。据了解,涉事的林宝坚尼跑车价值约二百一十万元,该车于二〇〇四年出厂,产于意大利。

保险业人士指出,即使双方司机同意和解,但司机为保障个人利益,应在七至三十日内(视乎个别保险公司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申报意外,日后若对方或第三者反口、提出索偿,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偿,否则保险公司可因车主未有申报而拒绝承担意外中被索偿款项。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