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梓乐死因】警曾向尚德停车场 发射五枚催泪弹

2020-11-1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科技大学电脑科学系二年级学生周梓乐去年十一月在将军澳尚德停车场堕楼不治,其死因昨在死因庭展开第二天研讯,两名当日曾到案发现场附近巡逻的指挥官出庭供称,警方当晚发现有近四十名示威者聚集,人数逐渐急增至二百多人,示威者不断叫嚣及向警员投掷杂物,警方先后发射催泪弹、海绵弹、布袋弹及橡胶子弹,并曾向尚德停车场二楼及三楼位置发射共五枚催泪弹,当警方到停车场扫荡时发现消防人员及义务救护员正在二楼处理一名伤者,视察并查询近一分钟后便全队离开,他们没有阻碍或骚扰救援工作,亦没有与任何人有身体接触。

案发时为东九龙冲锋队第四小队指挥官高级督察黄家伦称,他与小队在去年十一月四日凌晨零时二十分收到指示,须到将军澳唐俊街近唐明街增援,并在凌晨零时三十五分到达现场。小队发现现场有近二百名示威者,部分人架起伞阵并设置路障,亦有人向警员叫嚣,又向警员投掷玻璃樽及砖块,而尚德停车场内则聚集近五十名示威者,不断向警员投掷硬物及照射雷射光,停车场出入口更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硬物。他于零时四十五分向示威者作出口头警告后,遂下令队员在停车场对出十字路口发射催泪弹,其中十八枚催泪弹射向在尚德车辆地面出入口地面集结的示威者,另外两枚催泪弹则射向尚德停车场二楼及三楼位置。

黄与第四小队按照上司指示留守在封锁线,直至第一小队沿宝康路进入广明苑及尚德邨扫荡示威者,黄指第一小队当晚并没进入尚德邨停车场。黄与第四小队在凌晨一时零五分向尚德邨地面车辆出入口推进,但示威者仍然不断向警员投掷雪糕筒及玻璃樽等硬物。黄遂指示队员向地面发放催泪弹及橡胶子弹还击,再于凌晨一时零八分向停车场高层方向发射三枚催泪弹。黄指他当时指示队员向停车场二楼或三楼位置发射催泪弹,假如催泪弹射到二楼,催泪弹烟芯应会撞向二楼天花板,再落在二楼地面,惟他无法确定当时烟芯的位置。

黄在凌晨一时十分带同第四小队一行三十多人进入尚德停车场扫荡,他们从地面开始沿着螺旋型行车路逆时针上行,当小队在一时十八分到达二楼面向唐明苑方向时,发现行人路附近有数名消防员及义务急救员正在处理伤者。黄遂派人上前了解事宜,并问有没有需要帮忙。惟消防员指他们人手充足而毋须警方支援,义务救护员则叫警察不要阻碍他们处理伤者,并叫警察离开。黄由得消防人员及义务救护员继续救援,为了保障所有现场人士包括伤者的安全,他带同小队继续扫荡仍未完成扫荡的「危险点」,闭路电视片段亦显示第四小队在消防人员及义务救护员附近视察及询问不足一分钟后便全队离开。

黄强调,他们没有阻碍或骚扰救援工作,没有接触过伤者,没有看见伤者的容貌,更没有听过任何关于伤者的资料。黄忆述第四小队在一时二十五分沿着后楼梯撤退,警员近一时十八分发现唐明街一带有近四十名示威者聚集并不断向警方投掷硬物,黄遂指示队员向唐俊街及尚德停车场方向发射两枚催泪弹,再向富康花园方向发射一枚催泪弹。黄在一时四十五分便与第四小队所有成员撤离唐俊街。黄强调自己在与队员在尚德停车场内扫荡时,并没有使用过催泪弹、武力、警棍、胡椒喷雾,亦没有与任何人发生过肢体冲突,同时没有追逐过任何人。黄回答陪审员问题时指他进入停车场扫荡至一楼时,听到脚步声,但不清楚具体位置,相信有人在其他楼层跑动。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九三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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