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图点汽油弹掷警 浸大哈萨克生不认罪

2020-11-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十一月理工大学爆发示威冲突,大批市民包围校园以营教被困示威者。当晚十九岁哈萨克籍浸大学生涉嫌在尖沙嘴街头企图点燃汽油弹不遂被捕。他昨在区域法院否认一项蓄意企图纵火罪受审。警员指,男生全黑打扮及戴上劳工手套,双手分别拿著玻璃瓶和打火机,曾尝试点燃瓶口布碎,但没有成功点燃布块。辩方质疑,警方没在现场检获打火机,而且涉案汽油弹是由其他示威者交给被告的,被告根本没有点燃汽油弹的意图,故他向警方投掷汽油弹纯属警员推论。

十九岁被告NUKPI ABILKAIYR去年八月由哈萨克越洋来港升读浸会大学一年级。根据控方开案陈辞,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凌晨逾百人在尖沙嘴弥敦道到柯士甸道集结,警方凌晨二时展开驱散行动。其间有警员目击他右手手持一支盛有易燃液体的玻璃瓶,并企图用打火机点燃瓶口的布碎四至五次后掷向警方。被告被捕期间仍手持一枚汽油弹,惟警方没有在现场检获打火机。控方续指,被告当时身穿黑衣黑裤黑面罩,其后警方在被告背包里发现另一个打火机、眼罩、沾上易燃液体的布料等,反映被告有预谋犯案。

目击警员严伟伦供称,被告当时全黑打扮及戴上劳工手套,双手分别拿著玻璃瓶和打火机,曾尝试点燃瓶口布碎共四至五次,惟及时遭警员制服。严认为,被告打算点燃手中玻璃瓶后掷向警方。

严在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盘问下,承认被告当时没有成功点燃汽油弹,警方事后亦无法寻回点燃汽油弹的打火机,故解释警方仅起诉他企图犯案。严亦承认被告没有动手便被制服,向警员投掷汽油弹的意图是仅属推论。辩方质疑,涉案的汽油弹是其他示威者交给被告,而被告根本没有点燃它的意图,更何况被告手上没有打火机。严否认说法,指现场没有其他示威者包围被告,他不会从他人手上接过玻璃瓶。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二四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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