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职员起警员底囚两年

2020-11-04 00:00

被告陈景僖(中)昨被判即时监禁两年。
被告陈景僖(中)昨被判即时监禁两年。

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前外勤员,去年九月擅自登入公司电脑系统,撷取一名警员家属资料后,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组内公开。陈早前被裁定「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共四罪罪名成立。姚勋智法官昨明言,被告在警民关系紧张的气氛下犯案,不但违反诚信、对执法者造成严重心理影响,更波及无辜的家属,终判即时监禁两年,成为反修例以来,首宗起警员底被定罪的案件。

科技罪案组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总督察戴子斌在判刑后会见传媒,表示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强调警方会积极执法处理「起底」案件,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此外,高等法院于去年就针对警务人员,特务警察,及其家属作出起底行为颁发的临时禁制令,至今警方已协助完成了两宗案件的法律程序,被告均被裁定藐视法庭罪成,被判监二十八日,缓刑一年。

姚官昨判案指,搜寻资料并非直接、简易,故难以接受被告一时冲动而犯案的辩解。观乎案情,被告所挪用的资料中牵涉二十八个警察宿舍地址、二十名现职警务人员及六名警员家属的个人资料。虽然被告仅发布一名警察家属的资料,但亦不能轻视其馀资料被泄露的风险。

姚官续引述同类案例指,除非案件非常特殊,否则判处非监禁刑罚并不恰当。而本案案情严重,尤其是在警民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被告不但违反诚信,向外披露警员家属资料,对执法者心理造成影响,更对无辜家属造成极大困扰,故此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以三个月至十八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没有任何减刑理由,部分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监禁两年。

辩方大律师关唐利形容被告的背景报告正面,强调被告旨在确认相关资料的准确性才会「报料」,没有任何犯罪意图及实际获益,而且只涉及一个Telegram频道,没有对事主造成永久性伤害,望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而被告亲撰的求情信透露,自己因社会事件感到焦虑和愤怒,一时激动下才以不恰当方式达到自身目的,现感后悔,承诺不会再犯。

现年三十三岁的被告陈景僖,被裁定于去年七月二十四日、八月三日及九月九日,三次不诚实地取用属于电讯公司的桌上电脑,并将一名客户的电话号码及身分证号码发布,其间与Telegram使用者串谋干犯罪行。案件编号:区域刑事一六四——二〇二〇。

网罪科总督察戴子斌(右)表示,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
网罪科总督察戴子斌(右)表示,尊重及欢迎法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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