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讯职员起警员底囚两年
2020-11-04 00:00
香港电讯有限公司前外勤员,去年九月擅自登入公司电脑系统,撷取一名警员家属资料后,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组内公开。陈早前被裁定「不诚实地获益而取用电脑罪」及「披露未经资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个人资料罪」共四罪罪名成立。姚勋智法官昨明言,被告在警民关系紧张的气氛下犯案,不但违反诚信、对执法者造成严重心理影响,更波及无辜的家属,终判即时监禁两年,成为反修例以来,首宗起警员底被定罪的案件。
姚官昨判案指,搜寻资料并非直接、简易,故难以接受被告一时冲动而犯案的辩解。观乎案情,被告所挪用的资料中牵涉二十八个警察宿舍地址、二十名现职警务人员及六名警员家属的个人资料。虽然被告仅发布一名警察家属的资料,但亦不能轻视其馀资料被泄露的风险。
姚官续引述同类案例指,除非案件非常特殊,否则判处非监禁刑罚并不恰当。而本案案情严重,尤其是在警民关系紧张的情况下,被告不但违反诚信,向外披露警员家属资料,对执法者心理造成影响,更对无辜家属造成极大困扰,故此须判处具阻吓性的刑罚,以三个月至十八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没有任何减刑理由,部分刑期分期执行,总刑期为监禁两年。
辩方大律师关唐利形容被告的背景报告正面,强调被告旨在确认相关资料的准确性才会「报料」,没有任何犯罪意图及实际获益,而且只涉及一个Telegram频道,没有对事主造成永久性伤害,望判处缓刑或社会服务令。而被告亲撰的求情信透露,自己因社会事件感到焦虑和愤怒,一时激动下才以不恰当方式达到自身目的,现感后悔,承诺不会再犯。
现年三十三岁的被告陈景僖,被裁定于去年七月二十四日、八月三日及九月九日,三次不诚实地取用属于电讯公司的桌上电脑,并将一名客户的电话号码及身分证号码发布,其间与Telegram使用者串谋干犯罪行。案件编号:区域刑事一六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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