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批医保趋审慎 要求补充文件防滥用

2020-11-0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病人申索医疗保险时,保险公司会要求申索人提交医生填写的医疗报告及医院收据。本报早前报道有私家医院的非驻院医生拖延数个月仍未为病人签署第二份额外补充文件,令病人险失六十多万元赔偿。保险业界指出,去年购买个人医疗保险的保单数量有逾五百万张,过去三年上升一成三,而成功申索金额更升近三成,加上每年医疗开支通胀达一成,部分医生亦涉滥用医疗保险,令保险公司在审批时更趋审慎,避免医疗开支大幅上升,转嫁消费者。本报向十二所私院和八家保险公司查询,发现不少医院非驻院医生在填写医疗证明的时限和收费规定不一,只由医生与病人协议,程序不够透明,对消费者保障不足。

原本有三份医保的投诉人黄小姐,前年至去年在浸会医院住院八个月,由非驻院医生进行右肩关节手术及脓疮切除手术,出院后申索赔偿。其中AIA及蓝十字保险均要求病人主诊的非驻院医生填写第二份补充文件,该医生最后拒绝再为蓝十字填交第二份资料,未有解释原因,拖足数月,最终蓝十字豁免黄小姐补交资料才成功批出六十多万元索偿。

据各所医院回覆,驻院和非驻院医生在填写申索医保的医疗证明上,在准备需时和收费都有不同,超过指定数量,或需另外收费。香港港安和荃湾港安医院的驻院医生最快可在病人出院日已提供索偿保险的所需文件,首份免费,其后每份一百五十至五百元。养和医院就要一至两星期,豁免收费,但额外索取以往的详细病历或医疗报告则按情况收费。圣保禄医院的驻院医生亦要在出院二至四星期准备,免费提供。

不过非驻院医生的做法不一,圣保禄医院由医生厘定提交时间及收费。港怡医院亦由非驻院医生与病人协议。浸会医院要求驻院医生在病人出院两星期内备妥文件,出院前首两份免费,其后每份二百元,出院后亦每份二百元,而非驻院医生可自行厘定填写医疗证明的收费。

由于保险公司设有索偿期限,按各保险公司回覆,保诚保险、宏利保险、保泰人寿保险要求申索人在出院后九十天内处理索偿,而苏黎世保险就要求在首次接受治疗三十日至九十日处理索偿。而保险公司要求提交赔偿申请表、医疗报告及正本收据等资料,并可要求补充资料。

对于保险公司要求申索人提供额外补充的医疗证明,保险界立法会议员陈健波指相关情况不常见,「保险公司赔偿部经理好多都是医生,他们都有医疗判断,当好有可疑甚至不合理,会直接不赔,他问你反而更好,即是他想知更多。」

他指,现时除了医院提供治疗,相关医疗开支多涉及大额索偿,现时普通私家门诊都已处理不少疾病治疗,因此保险公司都会询问医生,有关病人入院的必要性,以审批其索偿。

保险业监管局数据显示,近年购买医保人士持续增加,由二○一七年有四百四十五万张保单,至去年四月自愿医保实施,整体医保突破五百万张,覆盖六成七人口。而涉及的已偿付医保申索金额亦节节上升,由一七年的八十三亿八千万元,升至去年逾一百零八亿元,上升近三成。

陈健波指,每年医疗开支通胀达一成,加上部分医生滥用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有责任把关,例如仔细审核申索个案,要求医生提供补充证明,否则赔偿额飙升,保险公司会将新增成本转嫁消费者,令保费增加,「如何为消费者提供低保费是挑战。」对于蓝十字最后豁免投诉人黄小姐提交医生额外补充资料,陈健波相信,此事反映有关资料并非必要,而是有疑问,最后亦没有刁难申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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