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批临时禁制令 禁对司法人员「起底」

2020-10-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自去年十一月起发现除了警察被起底外,亦有裁判官及法官等司法人员及其家人被网民起底。律政司司长昨向高院紧急申请临时禁制令,禁止任何人非法披露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个人资料、社交媒体帐号及相片等。法官高浩文昨批出临时禁制令,并颁布匿名令容许向法庭呈交誓章的人士保密身分。禁制令即时生效至十一月十三日。任何违反临时禁制令的人士均有可能干犯藐视法庭,并可被判处监禁或罚款。

警方发言人回覆本报称,自去年十一月以来,警方在各种社交媒体上观察到针对司法人员进行的「起底」活动,最近几个月更有所恶化。被「起底」的司法人员及其家属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包括电话滋扰、和盗用个人资料申请网上娱乐影视服务、去年冠状病毒病检测和器官捐赠等。

律政司司长作为公众利益守护者,为捍衞法治和维护司法公正,昨向法庭申请单方面禁制令,以保障一百五十六名司法人员。

警方重申,互联网的世界不是一个无法可依的虚拟世界。根据香港现行的法例,大部分针对现实世界用来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适用于互联网世界。

本案申请人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人为所有非法及故意做出起底行为的人士。法庭昨颁发的临时禁制令,禁制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地在没有相关人士的同意下,使用、发布、传播、披露司法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他们的姓名、职位、住宅地址、办公地址、学校地址、电子邮件地址、出生日期、电话号码、香港身分证号码或其他任何官方身分证明文件的号码、facebook帐户ID、Instagram帐户ID、车牌号码,以及任何照片。

禁制令同时禁制任何人非法及故意地恐吓、骚扰、威胁或烦扰任何司法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或兄弟姊妹,又或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教唆或授权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但是次禁制令并不禁止任何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所定义,而其唯一目的为从事「新闻活动」的合法行为。禁制令命令被告移除任何有关此禁制令所涉及的资料及文件。有关禁止起底司法人员的临时禁制令详请,将上载至律政司、司法机构、警务处、政府网页。据悉,现时未有任何司法人员向法庭呈交誓章。

入禀状中详细列出是次禁制令所保障的「司法人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等。

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一八四七——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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