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阻清「连侬墙」表证成立

2020-10-3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社工吕智恒去年区选前夕涉在粉岭站外的「连侬桥」阻挠食环督察清理文宣,遭票控抗拒或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昨在粉岭法院开审。陈炳宙裁判官批评控罪书错漏百出「已经到警戒线」,指他曾审理的四宗社运案都出现相同情况,自嘲「唔知系咪最唔好彩嘅裁判官」。事主承认他便装到场,亦因「怯场」怕被「起底」没有展示委任证;警长则指吕用「消极行为」阻差办公。案件表证成立,押后至十一月二十四日裁决。

陈官形容控罪列明具体时间(下午二时四十分)情况罕见,问案件是否「只系发生喺嗰分钟内」,控方其后将其删去。事主食环署一级卫生督察麦庆安指他偕同外判清洁工清理招贴和海报,遭被告吕智恒质询其行动详情,他拒绝回应。防暴警到场,警长要求他不要妨碍工作并吁他离开不果,吕最终被捕。陈官观看片段后向麦表示「原来你嗰日系无着制服嘅」,问他「知唔知点解佢(被告)觉得你系外判?」亦指他在片中没听过麦表明身分,麦指吕「可能听唔到」,强调片段没有拍下全部过程,亦指吕欲「嗌咪」聚集群众妨碍清理。

三十八岁被告吕智恒被票控于去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在连接港铁粉岭站与百和路的行人天桥,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公职人员,即食环署一级卫生督察麦庆安。

案件编号:粉岭传票 二三九八 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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