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文书主任罪成
2020-10-09 00:00
被告原另被控阻街罪,昨获控方撤控,辩方律师文浩正替被告求情时,指她案发时身穿便服,没有蒙面,并非有预谋犯案,强调被告乃是因为受社会气氛影响,才做出不符本性的行为。
文续指,被告现已感到后悔,已明白要用合适手段表达社会诉求,更因本案失去优渥的公务员职位;加上没有人因本案受伤,亦没有财物被毁,冀法庭给予「最后一次机会」予以轻判。裁判官以控罪严重为由拒绝被告担保申请,案件押后至十月二十七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二十八岁被告施妙珍被控于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即她在中环毕打街德丰大厦外煽动其他示威者袭击江慧如,同时煽动江慧如打她,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案情指,事主投资经理江慧如目睹有至少三十人在毕打街一带聚集,其中约七至八人以雪糕筒等杂物堵路,她尝试清理路障并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挠,被告指着事主大叫「呢条八婆影相」并挑衅称「打我罗打我罗」,更欲抢去她的手机但不成功。
示威者包围事主并要求删除照片,最终事主在一名英国籍路人的掩护下离开。案发两日后,被告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获当日她身穿的衣物,职员证记录亦显示她在案发后不久返回高等法院大楼。案件编号:东区刑事 八二三 二〇二〇。
關鍵字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