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文书主任罪成

2020-10-0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曾在高等法院任职何志贤聆案官书记的二十八岁司法机构助理文书主任 (ACO)施妙珍,去年十一月参与中环「和你Lunch」快闪堵路,其间称一名拍摄示威者照片的女子为「八婆」,并煽动示威者对之袭击,施昨在东区法院承认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罪,是首名因反修例示威案被控的司法机构职员。钱礼主任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十月二十七日,待索取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因控罪严重,被告还柙待判。

被告原另被控阻街罪,昨获控方撤控,辩方律师文浩正替被告求情时,指她案发时身穿便服,没有蒙面,并非有预谋犯案,强调被告乃是因为受社会气氛影响,才做出不符本性的行为。

文续指,被告现已感到后悔,已明白要用合适手段表达社会诉求,更因本案失去优渥的公务员职位;加上没有人因本案受伤,亦没有财物被毁,冀法庭给予「最后一次机会」予以轻判。裁判官以控罪严重为由拒绝被告担保申请,案件押后至十月二十七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后判刑。

二十八岁被告施妙珍被控于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即她在中环毕打街德丰大厦外煽动其他示威者袭击江慧如,同时煽动江慧如打她,意图激使他人破坏社会安宁。

案情指,事主投资经理江慧如目睹有至少三十人在毕打街一带聚集,其中约七至八人以雪糕筒等杂物堵路,她尝试清理路障并拍下示威者的照片,即遭被告及其他示威者阻挠,被告指着事主大叫「呢条八婆影相」并挑衅称「打我罗打我罗」,更欲抢去她的手机但不成功。

示威者包围事主并要求删除照片,最终事主在一名英国籍路人的掩护下离开。案发两日后,被告在高等法院外被捕,警方在其寓所搜获当日她身穿的衣物,职员证记录亦显示她在案发后不久返回高等法院大楼。案件编号:东区刑事 八二三 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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