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弘毅:法庭会按《普通法》解释《港区国安法》

2020-09-2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实施近三个月,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指出,警方及律政司若将《港区国安法》适用的范围演绎得较广,将会有更多案件提上法庭,令法庭具备更大责任去处理,因此认为警方及律政司在执行该法律时扮演重要角色。

另外,对于有民建联议员提出成立量刑委员会,该党创党主席、立法会前主席曾钰成则表示,成立量刑委员会等建议影响司法独立,但认同司法机构应增加透明度。

陈弘毅在一个网上论坛中表示,相信法庭会按照《普通法》及国际人权标准去解释《港区国安法》,实际视乎警方及律政司如何演绎该法律。他又指,两者若将《港区国安法》适用的范围演绎得较广,将会有更多案件提上法庭,法庭有更大责任去处理。若两者将适用的范围演绎得较窄,法庭处理的案件则会较少,因此警方及律政司在执行上扮演重要角色。

他提到,中央实行《港区国安法》最主要的原因源于去年反修例事件,并估计《港区国安法》未来的实施需视乎中美关系发展。他认为,中央仍然希望实行「一国两制」,并举例指提倡港独会损害「一国两制」中的「一国」,因此订立《港区国安法》为「一国两制」设下底线。

他相信,中央推《港区国安法》可阻止分裂国家,但无法阻止市民思考,《港区国安法》在将来仍难以解决港人身分认同的问题,并指选民日后仍会按照个人的政治意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票,当局亦难以取消所有反对派人士的参选资格。他续指,本港的政治人物亦扮演重要角色,若民主派对内地当局继续采取对抗及不合作态度,或是拒绝延任立法会一年,现时的政治危机及管治问题难有转机,直言担忧香港的未来。

另外,对于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及葛佩帆提出成立量刑委员会及监察司法委员会,曾钰成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成立量刑委员会等建议就像有一个委员会检视,是「不让法官胡乱判刑」,认为会影响司法独立。他又指,监察委员会则是有一般市民参加监察,似向法官施压,「很难能脗合司法独立的概念。」

曾钰成关注,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早前的声明未能完全解决党友提出的问题,并指部分人包括中央有些人,对司法机构或部分法官失去信心。他认为,司法机构应重建公众、中央对司法制度信心,提高处理法官行为投诉的透明度,包括判案时的言论等投诉。

对于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将宣布是否接受延任安排,曾钰成希望民主派留任,令他们至少有机会与建制派,甚至与政府修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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