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逃港青扣深圳 内地律师指或涉「蛇头」罪

2020-09-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涉违《港区国安法》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等十二名港青,上月乘快艇图潜逃台湾被内地海警截获,至今被扣留于深圳盐田看守所已两周,部分被扣押的港青家属,连日委托不同内地律师到看守所欲探访被捕者,惟均不得要领。有消息指,内地执法人员怀疑案中有人组织他人偷渡,情节或较预期严重,「蛇头」罪将来有可能被判终身监禁。

有传媒报道,上周五,内地律师卢思位,受一名被关押的港人家属所托,到盐田看守所申请与当事人会面,他已带同委托书,但等了三小时,看守所仍拒绝其申请。同日下午,另一内地律师范标文,也带同另一名受关押港人之家属委托书抵看守所,申请与覊押港人会面,人员亦以相同理由拒绝申请。

据知,连日有其他内地律师代表不同家属,前往看守所要求与羁押港人见面,但均被拒绝。

卢思位引述与他接触的警官称,他的当事人有可能触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这比原先预期的偷越国边境罪严重得多,即可能涉及「蛇头」行为,已不是单纯偷渡问题。

据内地法律,若普通的偷渡罪,可判一年或以下刑期,但组织他人偷渡,一旦定罪,刑期是二至七年,若案情更为严重,例如是偷渡集团首领,或截查时曾作出激烈反抗,这类罪行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

涉案的十一男一女港青,上月二十三日在西贡布袋澳登上偷渡快艇,准备潜逃往台湾,途中在中国水域遭海警截获,被押往盐田看守所关押。他们包括早前因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而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员李宇轩,其他分别涉及反修例风波中藏汽油弹原料案,部分为「屠龙小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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