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瘫院友遭异物塞肛 官裁定死于自然

2020-08-1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因中风半身不遂、智力较低的剑桥护老院男院友王志成,一六年初不适送院。医院检查却发现其肛门塞有纱布、尿片胶贴等异物,家人怀疑他受虐报警处理,惟男院友于凌晨离世,终年六十岁。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护老院职员将纱布等异物塞入死者肛门,她同时斥护老院推卸责任。周官另批评社署调查后,即使发现院方违规,却无徵询律政司意见便认为证据不足,仅发信警告。周官认为社署现行法例未能保障需高度照顾的长者,遂向社署作出十项建议,并要求署方在半年内向法庭汇报实施情况。

死因庭昨裁定死者死于自然,而死因为支气管炎肺炎。周官引述庭上证供,指出死者患上肺炎应有一至二周,一六年一月底天气特别寒冷,护老院理应定时为院友量度体温、血压等生命表徵。但根据院方记录,员工已超过一个月未有为死者检查,周官直言院方有为院友定期量度生命表徵,或可尽早知道死者患上肺炎,他从而得到治疗。

官接纳法医及专家证人的供词,在死者肛门及直肠内发现的异物不可能由死者吞下,而异物在其入院前、即一月底有人故意将异物塞入死者肛门。法庭裁定该些异物未经死者同意塞入其体内,虽不知由何人塞入,但法庭衡量相对可能性,裁定安老院员工在一月三十一日前塞异物至死者体内。

根据死者胞弟女友所指,她在死者入院前一周曾到护老院,当时对方已出现肚泻,法庭认为护老院因人手不足,而有人将纱布等异物塞入死者肛门,以为可阻止稀便流出。周官直指,护老院员工值勤记录不完整、不属实,员工的证供亦不可靠,虽不知是谁人塞肛门,但法庭认为护老院的主管刘咏梅及保健员王晓波知情。

对于护老院在事后去信警方又向传媒发声明指,死者曾接受肠道手术、或死者用「强而有力」的左手撕尿片自行塞肛,周官批评护老院只是将责任推卸至医院及死者。

剑桥护老院创办人陆氏姐妹曾供称,院舍在事发后改名是出于「风水问题」,但周官特别引述护老院的董事李伯英供称改名为「减少剑桥呢个名嘅负面影响」;而陆艾龄早前在庭上称「社署最锺意我哋」,周官指感觉社署优待剑桥护老院。

另周官不同意社署督察调查后,形容院方记录「混乱」,她直指院方记录是「虚假」,批评社署调查人员擅自认为案件证据不足以起诉,只发警告信,却没有将案件在半年限期内转介至律政司跟进,法庭向社署作出十点建议。

社会福利署回覆本报查询指,会详细研究死因裁判法庭的建议,并会于半年内向法庭汇报有关情况。

社署重申,十分重视安老院舍的服务质素,并致力加强监管及提升院舍的服务水平。案件编号:死因研讯四三——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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