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泽楷八亿增持2%电盈 相关权益逾三成避提全购
2020-08-08 00:00
一般而言,若公司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士的持股数量一旦超过30%,就会触发强制要约,即必须向公司股东提出全面收购。惟李泽楷是次采用「部分要约」的方式进行收购,即使交易完成后,李泽楷及相关人士的持股比例达至31.07%,法例上不会强制其进行全面收购,巧妙避开30%的触发点。
电盈就该交易解释指出,是次部分要约,主要是日后若该公司希望在适当时候进行股份回购时,能够有更灵活的空间。
分析指出,现时李泽楷及相关人士持有的股份比例为29.07%,若电盈在此时选择回购公司总股本3.1%或以上并注销,李泽楷的持股将会突破30%,触发全面收购要以啮红线。但今次向其他股东收购2%股份的要约完成后,在不触发全面收购的要约情况下,估计电盈最多可回购近6.05%股份。
不过,是次收购仍须通过50%以上的独立股东同意,换言之,撇除是次提出收购的李泽楷及其相关人士,仍需获得近35.47%持股股东批准,部分要约才可作实。而电盈其馀主要股东包括中国联通(762)以及BlackRock,持股比例分别为18.43%及5.96%,即除上述主要股东外,电盈是次收购还需获得11.08%的公众股东支持。
电盈昨日发出通告指,李泽楷向股东提出部分要约,收购近1.55亿股股份,但就不会向要约中收购的股份收取中期现金股息或实物股息。而在计算中期现金股息及实物股息后,每股股份的隐含除权价为4.25元,较要约价5.2元有约22.35%的溢价。
另外,若最终股东提呈的股数大于收购总股数(近1.55亿股),将会按比例收购股份,股东提呈的股份未必能获全部承购,此情况下,完成交易后股东有机会持有「碎股」。对此,李泽楷将会委任一名指定经济师,于部分要约截至起计算,一段时间内于市场进行零碎股份对盘买卖。
电盈小股东大联盟代表陈仲翔认为,是次提出收购2%的股票可看作是刺激股价的措施,又指交易出现碎股未必影响股东的提呈意欲,因不少公司都会以股代息。而宏高证券投资经理梁杰文则认为,是次收购完成后,李泽楷日后的增持弹性将会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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