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横琴模式」珠海小岛或深圳边境租地 纾港地荒?

2020-07-15 00:00

笔者在〇九年时任澳门大学学术副校长时,曾参与澳门特区政府与中央政府及广东省政府,合作有关澳门租赁与咫尺一水之隔的珠海市横琴岛东岸一平方公里土地,以兴建分隔管理的澳门大学(澳大)新校园,并获人大常委批准为期四十年以澳门法律管辖的商议过程。我继而参与整个新校区的设计和施工,举世瞩目的「世纪工程」新校园在一三年初建设落成。

「横琴模式」对发展已到了樽颈阶段的香港特区来说,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澳大横琴新校区是一个新突破,不仅为澳门提供一个千载难逢的高教发展机遇, 更是「一国两制」的创新。是项批准令横琴岛成为「一国两制」与「一岛两制」区域, 也是地区合作的一个新里程碑。

理论上,「横琴模式」并非首创,香港在深圳湾口岸的「一地两检」港区,是〇六年人大授权在香港特区境外没有常住人口的极小租地,租期到二〇四七年,区内实行香港法律。

在〇九年底时,我曾接受香港传媒访问及在一二年发表了两篇文章,论述关于所谓「横琴模式」及对香港的启示,当时引起了香港政商学界的一些注视和讨论。除港府近年专注原属深圳的「落马洲河套地区」(连旧深圳河道)以发展港圳创科园外,间中有本港政界人士,提出香港在大湾区(包括南沙、珠海与前海)城内租地兴建「香港城」或「香港村」,并提及参考「横琴模式」。最近有传媒再向笔者问及有关「横琴」概念的可行性。

例如近两年民建联向两会提出在大湾区两个选址,即香港大屿山南端的珠海市桂山岛,及港珠澳大桥珠海段南侧指定水域填海,以建造「香港城」,望每处可提供至少十平方公里的可发展用地,兴建可容纳二十万家庭的住屋单位给港人居住,及打造成一个新产业新经济中心(也有建议将香港的一些货柜码头、监狱、大学校园、高球场等迁往该岛,以释地建屋)。我估计他们的想法是港府申请人大批准向珠海市租用土地,区内管辖权归香港,根据香港特区法律管治。

理论上此可缓解本港寸金尺土与房价飙升的问题。由于桂山岛已某程度开发,曾填海及有常住人口,但究竟是「一岛两制」还是迁移「原岛民」全租用,似乎还未作过讨论。

坊间认为在内地租地建「香港城」的概念不可取,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 由于香港还有大量私有的闲置农地、丁屋地和棕地未发展,应不需向外求地。

虽然港府因侵犯私产权法律争议,较难透过「收回土地条例」徵地,而东大屿人工岛计画仍是遥远,但问题是政府一直没有魄力和决心收回部分粉岭高尔夫球场及部分郊野公园边陲地带。民间认为港府回避自身难题,反而到内地取地,似乎是舍近求远。

第二,一些建议没有清楚说明「建城」选址是否在内地区域范围所包围。如租地处于内地城市内,在香港城住的香港居民未能融入当地城市,违背促进两地人民交流的主张。也会被人视为输入香港房屋及社保问题,为内地城市添压,甚至增加粤港的矛盾。若香港城内出现政治纠纷或灾难,也很难单由港府单独处理。

对于首个意见,香港土地不足是不争事实,也不能在短期内规划解决。我认为港府一方面可加大努力积极解决上述本土徵地问题,继续探索东大屿都会计画,也可同时间向内地申请租用边界土地使用,两腿走路以互补不足。

只要显示合作诚意,我认为内地会认真考虑香港租地请求。对于第二个意见,我觉得可能是个误解,需要澄清。事实上如港人要经过多重关口才能进入分隔管理的「香港城」,未能二十四小时无缝无边检连接进出,很可能会费时失事,缺乏效益。

无论选址是广州南沙、珠海桂山岛,或深圳前海等,理论上可分隔由香港特区直接管辖和自由进出(水域分界可与内地商议)。但从大屿山南端或港岛南岸坐船前往桂山岛也要约一个小时,其他选址离港更远,难安排二十四小时交通连接。加上天气不稳定船期常受影响,明显会影响港人入住或营商的意欲,造成事倍功半。如要租地计画成功,必须认真了解和参考「横琴模式」。澳大新校区建设一条约一公里的河底隧道,作为连接横琴新校区与澳门的二十四小时专用通道,人员货物来往,毋须通过边检手续。我了解这是很多港人对「建城」较忽略的一个关键因素。

因此笔者更大胆提议应用「横琴模式」,由人大授权,香港向深圳边境禁区区域租用至少五平方公里的分隔管理土地(再连上属香港的边境土地),从香港境内可二十四小时陆路直接进出租地而不需经过任何边检。相信这样安排才能发挥租地的效益。

在「一国两制」的大原则下,要长远发展香港及港圳合作,思维可以再解放创新,以往一些「不可思议」的课题都应可以商议。

何顺文(香港恒生大学校长)

(文章只代表笔者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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