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若骅︰国安委不受司法覆核

2020-07-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港区国安法》实际后,各界积极四出解释国安法条文内容,昨日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出席电视节目时表示,由特首作为主席的国安委,其中一项工作是讨论国安法的执行情况,包括警方的执法权问题,但她指国安是任何国家头等大事,保密度非常重要。她补充,国安委属中央事权,其政策及决定不予公开,亦不受司法覆核。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出席一个研讨会时指,就算不将国安案件给香港法院管辖,在法理上完全说得通。

郑若骅指,维护国安委员会保密度非常重要,委员会是对中央负责,是中央的事权,因此委员会的决定及政策不公开,亦不可受到司法覆核是可理解。被问及国安法条文中未有清晰例明,警方蒐证或进行截听时是否仍需向法庭申请手令,会否担心做法受质疑,她指,警方处理国安案件时或有特别做法,现时部分蒐证及搜查需要先向法庭申请许可,但在部分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警方亦有一定程序可先进行搜查。她亦举例指,面对近日一些严重案件如爆炸品,警方都会按一定程序即时处理,强调要平衡能防范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对于港府指「光复香港 时代革命」有港独及颠覆国家含义,郑若骅表示,政府有责任说出政府看法,呼吁巿民勿「以身试法」,但她指,法庭在作出判决定,会整体考虑案件的所有因素作出判决。她又表示,香港执行好国安法,才毋须中央实施管辖。

另外,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出席《香港《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研讨会》时指,二十三条立法不是香港自治问题,立法权一直都在于中央,是中央事权,不是地方事权。而《港区国安法》在国家安全议题属于中央事权,和国防及外交一样,是「三头马车」,就算不将国安案件给香港法院管辖,在法理上完全说得通,香港人不要认为是「take for granted」。又指,中央将绝大多数案件审讯交给香港法院,「我哋唔好周围同人讲,话我哋嘅高度自治权被侵蚀,因为根本唔系这样的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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