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刺警男否认逃英 证已买回程机票
2020-07-04 00:00
被告黄钧华被控在本年七月一日,在皇仁书院外意图使警员二五一一六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警员二五一一六。
控方庭上指出,事发当晚警方接获匿名人士来电透露,施袭者将潜逃至英国,警方遂联络航空公司寻找一名年约二十至三十岁、当天四时后才购买机票的男子,终锁定疑凶身分,并登机拘捕。据了解,疑凶在事发当日晚上八时许用自己的信用卡购买一张前往英国的单程机票,出发时他身上只有现金、手机、一本过期的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及出世纸,并无寄舱行李。
辩方昨为被告申请担保指,他因眼见国安法实施,加上不甘被解雇后不能学以致用,事发当晚打算到英国旅游开阔眼界。他已托女友购买同月二十日返港的机票,欲逗留一日后转飞台湾,并无打算不回港。辩方又认为,控方单凭被告的头型、头发、身形、痣等局部身体特徵就锁定身分,属不可靠及不合理。
控方其后确认,警方在被告手机内发现回港机票,但未向航空公司确认真伪。何俊尧裁判官质疑「点解控方唔将呢啲嘢写埋落去?警方咁一面倒写啲对警方有利嘅,对被告有利嘅就收收埋埋,咁样唔系几好」。惟何官考虑控辩双方陈词后,驳回被告的担保申请。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解子伦昨在记招中称,当日下午四时警方在高士威道近兴发街进行针对非法集结行动,一名机动部队警员尝试制服疑犯时遇激烈反抗,警员被多名暴徒以利器及雨伞等袭击,甚至抢犯。警员于过程中多处受伤,包括左上臂近肩膀被利器所伤,现正留医。事发翌日凌晨,商罪科接获有人提供消息,在航机上拘捕拟离港姓黄疑犯。他解释,当时飞机并未起飞,机门仍然开启,为免影响其他乘客,警方将疑犯先带离机舱调查。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一三六三——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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