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师杂物堵路判社服令
2020-06-23 00:00
辩方引述报告指,被告因一时冲动犯案,现有悔意,又称被告的法律观念日益增强,不会再犯,望法庭接纳感化官建议,处以中度时数社服令。
二十七岁被告李晨光被控于本年二月四日在九龙旺角山东街与弥敦道交界,与其他人陈列发泡胶和胶栏杆占据约九平方米,对车辆造成阻碍。他早前求情称,不满政府未有因应疫情封关,加上炒卖及假口罩问题,才选择错误方法表达诉求,向受影响的道路使用者致歉。
案情指,二月四日晚上十时许,警方在案发地点巡逻,发现约有二十名蒙面黑衫示威者,将发泡胶及胶栏杆等物品抛出行车线,对交通造成阻塞。警员遂采取驱散行动,当截停一名十四岁学生时,被告尝试推开警员以拉走学生,惟最终双双被捕。涉案学生早前获准自签一千元、守行为一年半,获撤回控罪。案件编号:西九龙刑事四三六——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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