掴站务主任八巴 跳闸男囚两周
2020-06-23 00:00
辩方指被告背景报告正面,被告对是次案件有深刻反省,展露真诚悔意,同时还柙十四天已让其明白到失去自由的痛苦,望法庭念在案件属一次性、事主没有承受永久性或严重伤害,判处缓刑。
香官引述同类案例指,法庭必须保障正在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予以阻吓性的刑罚,但鉴于被告没有案底、事主没有因此受伤等因素,终判囚十四天。
被告谭炜林被控于去年十月十四日,在港铁中环站A出口大堂袭击男子莫志富。香官裁决时斥被告「跳闸」犯规在先,却反出手掌掴事主,是对其人格的贬低及嘲弄,情节严重,故判监属合适判罚。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二五五五——二○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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