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指男童死因是勒颈窒息
2020-06-04 00:00
五十四岁被告简桂芳被控于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八日在香港谋杀六岁男童郑霆轩。法医傅家聪指六岁死者郑霆轩身高一百二十厘米,身重十五公斤,属于瘦削身材。死者前脖有十三厘米乘二点五厘米的瘀痕,推算死者在当晚近凌晨零时窒息而死。傅指死者颈上的瘀痕有可能由涉案肩带所致。两名事后面见被告的警员指,被告说自己与男孙均患有精神病,担心男孙长大后会生活困难,故以背包肩带勒死他。
当日接报到场的警员指在酒店房间内检取了一把刀、一些有血迹的纸巾、没有一条肩带的背包,以及一条啡色尼龙带。政府化验师凭警方检取的刀、背包、尼龙带及刀上一些尼龙纤维,推断被告以刀切断背包肩带,而背包没有肩带的位置与涉案啡色尼龙带的边缘脗合。惟被告听到后举手投诉指:「我无用过刀切,佢咁样讲好过分」,而化验师亦指肩带切口整齐,很可能是以刀或剪刀切断。案件今续。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一〇——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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