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车工涉藏伸缩棍受审

2020-06-02 00:00

(星岛日报报道)网民去年十月发起十八区集会,抗议政府以紧急法立《禁蒙面法》,其间一名年轻跟车工涉在屯门藏有伸缩警棍,他昨于屯门法院否认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受审。辩方质疑拘捕警员插赃嫁祸,故其记事册及口供多番出错,警员一律否认指控,惟未能解释出错原因。

隶属新界北机动部队的警员文汉源供称,他于去年十月十三日下午与数名同僚驾驶冲锋车前往青云路轻铁站,协助驱散示威者。数人抵达现场后,发现马路上已被胶马及垃圾桶堵塞,约三十名示威者正沿青云路往兴才街方向逃走。冲锋车尾随手持银色棍状物的二十五岁被告王英杰(见图),追至锦簇花园门口,被告连同伸缩棍跌倒在地,遭文等人拘捕。

辩方质疑,文的视线于下车一刻断开,其头盔上贴有反光标签,冲锋车窗更装有铁栏,故不可能清楚见到被告手持物品,文否认被告曾离开其视线范围。而根据其警员记事册,文当日分别有两次下班纪录,他表示「我解释唔到,可能写错」。文又于庭上称,自己于○七年加入警队,惟口供上却指自一○年起加入,他再度称「写错」。萧大状指出,文拘捕被告后,在不知名地方取得伸缩棍并嫁祸被告,后来为自圆其说,才补录口供及记事册,令上述「咁奇怪」的现象出现,惟文一概否认。案件编号:屯门刑事二〇二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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