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经时事分析】加强保障 缔造动物友善城市

2020-06-01 00:00

今年初,大埔一家宠物美容店被揭发有宠物美容师涉嫌虐待狗只,再度引起大众对动物权益的关注。虽然香港已有多条与保护动物相关的法例,也有不少争取动物权益的团体,但虐待动物的情况仍时有发生。这是否反映既有做法有所遗漏?要进一步保护动物福祉,应从何入手﹖

刑罚过轻 欠阻吓力﹖

有保护动物的团体认为,虐待情况不断,是由于现有的《残酷对待动物条例》(下称《条例》)刑罚过轻,欠缺阻吓性。政府数据显示,一六至一八年间根据《条例》而成功检控的个案共有四十七宗,而自〇六年以来,法院判处最重的刑期是监禁十六个月,不可谓不重,然而部分案件的判刑,确容易令人质疑阻吓力是否足够。

在一七年,元朗逢吉乡被揭发有非法狗场繁殖一百零一只狗,部分被发现营养不良、脱毛、白内障等问题,也有部分被割去声带,法官最终判处被告监禁七星期及罚款二点七万港元。但据香港爱护动物协会事后所指,案件的受害动物被用作商业繁殖,所繁殖的狗只,每只大约可以为狗主带来七千至二万港元的利益。潜在利润如此丰厚,难怪判刑被质疑过轻。

宠物美容服务欠专门监管

行业规管的某些层面同样为人诟病。现时经营宠物寄养所、宠物酒店、经营动物售卖生意的宠物店及商业繁殖场,均须领有渔护署签发的牌照。持牌人必须遵守法例规定有关场所的准则。

不过,现时宠物美容服务却不受牌照制度规管,主要靠渔护署恒常巡查店铺,监察非法售卖动物或怀疑残酷对待动物的情况,令人担心是否存在监管漏洞。

此外,在香港想成为宠物美容师,可以在宠物美容店当学徒,或者报读宠物美容课程,部分课程声称最快只需要十堂课,便可成为初级宠物美容师,但业界对有关资格并无统一标准,亦没有正式发牌制度,宠物美容师的专业程度欠缺保证。

方向一:将爱护动物元素融入正规教育

要进一步提升动物福祉,其中一个方法是从学校做起,培养大众的爱护动物意识。在台湾,高雄市政府自一三年起推行「高雄市校园友善犬-旺旺计画」,学校会收留流浪犬,或是从收容中心领养合适犬只,成为校犬,有中学设立「动保社团」,每周由动保处人员或专家担任社团讲师,教授正确动保观念。

公众教育方面,台北市动物保护处自一五年起,赞助社区学院为宠物主人与宠物猫狗,定期举办及提供免费课堂训练课程,涵盖宠物主人的责任、宠物主人与宠物关系的建立、宠物社交和宠物行为管理,从而促进市民与宠物和谐共处。

方向二:加强宠物美容服务业监管

在行业规管方面,现时部分宠物美容店或寄养场所会订立针对宠物受伤的条款,例如表明顾客若不使用指定兽医诊所的服务,便不会负责治疗费用。在欠缺监管之下,顾客或因顾虑宠物的生命危险只好就范,就此,政府可考虑研究扩大牌照制度至宠物美容业,为业界提供营业守则,保障动物及消费者权益。

在新加坡,政府要求所有宠物店职员必须强制参加政府辖下动物福利及管制中心举行的基础班,课程内容包括职员的责任、牌照的要求以及最佳操守。日本的宠物美容师则必须完成两年的全日制课程,并拥有由指定机构发出的宠物美容执业证照方可工作,专业性较有保证。

至于法例保障,同样有讨论空间。政府去年就修订《条例》进行公众谘询,并提出多项建议,包括将现有法例由防止和惩罚残酷对待动物的行为,扩展至要求积极妥善照顾动物。

方向三:厘清法例细节

关于扩大法例保障范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做法,有不少值得参考的地方。例如台湾《动物保护法》标明立法目的是尊重动物生命及保护动物;瑞士的《动物保护法》则是「严管宠物繁殖业」与「确保动物福利」,两者皆以动物作为出发点。

另外,新修订的《条例》加入了「谨慎责任」一项,规定主人须给予宠物合理的生活质素,其好处是提出监管的大原则,但当中欠缺细节。反观意大利在《动物保护法》之下,狗主若三天不遛狗,将会被处以最高达六百五十美元的罚款。

在英国,主人若不慎走失宠物,也须缴交二十五英镑的罚款,这些细微的规定可能被视为过度规管,却能进一步说明主人该负的责任,有其可取之处。

圣雄甘地曾经说过:「一个国家道德进步与伟大程度,可用他们对待动物的方式来衡量」。动物作为社会的一分子,其权益及福祉应得到充分保障,市民也需要提升善待动物的意识,携手缔造一个动物友善的城市。(全文见智经研究中心网页:www.bauhinia.org)

智经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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