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大仙暴动案 19岁生表证成

2020-05-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十九岁男学生林子浩(见图)否认去年国庆日在黄大仙参与暴动掟砖受审,区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昨裁定被告表证成立。控辩双方大状将于下周一进行结案陈辞。

去年十月一日在黄大仙东头村道执勤的两名警员均在庭上指,没有印象记得当时有辆消防车驾过,并否认视线曾被阻碍。辩方提供途人片段反驳警员说法,指当时现场的确出现一辆消防车,并传召片段提供者何健滔以辩方证人身分出庭作供、何承认自己并非片段拍摄者,当日在下午四时半左右从社交程式Telegram接收一名示威者在黄大仙被捕片段,凭被捕者的发型,何肯定对方便是被告林子浩,并将片段交给被告的律师。至于根据控方指称,林子浩当日下午四时许被制服。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五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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